动易主机提供的保证书样本

来源:佛山市动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保 证 书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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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安网监部门下发的文件要求:
一、从事电子公告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通信管理局提出专项申请或专项备案,未经专项审批和专项备案的不得擅自开设电子公告服务。
二、所有论坛、聊天室、留言板、博客等有电子公告服务的网站必须达到公安机关安全管理要求,包括: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对信息内容进行先审核后发布;保存六十天以上日志记录;为公安机关提供检测帐号(必须有删除信息权限);指定专人和公安机关保持二十四小时联系,及时排除有害信息。没有达到安全管理要求的必须关闭。
三、所有网站除了在中国信息产业部进行备案(http://www.miibeian.gov.cn/ )以外,还要到网站管理员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广东省内用户可以到《广东网警》网站(http://210.76.65.188)进行网上备案)。
四、加大力度对网站论坛上的有害信息进行清查,防止色情淫秽、迷魂药、窃听器等违法信息的传播。
凡未达到以上要求的论坛、聊天室、留言板、博客等电子公告服务,请各站长自觉进行关闭处理。

本人为动易主机用户。因为不符合上述要求擅自开设论坛,导致网站被关闭。在此保证:在未取得通信管理局的专项备案前,我放在动易主机上的网站不会采用直接或间接方式开设有论坛、博客、留言板、聊天室等电子公告服务,也不在网站上加入放在其他空间商处的论坛、博客、留言板、聊天室的链接。如有违反,本人愿意承担网站被永久关闭的后果,并愿意承担因此可能给动易带来的被公安局网监科断网处理而引起的相关责任。特此保证。

保证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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