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发表后没多久即被当地公安局以涉嫌“诽谤他人罪”传唤

转自:汉网论坛

一位署名为“老钓”在某论坛上发表了对耒阳市某系统的评论文章。文章发表后没多久即被当地公安局以涉嫌“诽谤他人罪”传唤。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原来8月1日,网民“老钓”在红网与耒阳社区论坛发了一篇题目为《离开了秘书,领导还能做什么?》的评论,他引用了一个例子:耒阳 市某系统举行运动会,此系统一把手端坐主席台上,手中紧捧秘书写的讲话稿,他高声的念到:“在这阳光明媚的日子里,括号,下雨天就不要念了。”不料运动会 当天天公不作美,下起了毛毛细雨,而这个领导嘴里念出来的不但是“阳光明媚”,而且把括号里的说明“如果是下雨就不要念了”也读出来了(原文大意如此,原 稿现在已找不到了)

  8月14日,老钓即被耒阳公安局传唤,据称还可能面临拘留。后与老钓本人取得联系,网民“老钓”称他于14日上午10点左右在耒阳市计生局老钓一个文友办公室被耒阳公安局法制办的工作人员以涉嫌“诽谤他人罪”带走。

   后经查实:公安局张局长在讲话时是读了“阳光阳媚”,但是并没有读“括号,下雨天就不要念了”这一句,原来老钓听到他人所讲的例子后并未经查实就采用 了,所以公安局以“涉嫌诽谤他人罪”传唤老钓,当时的情形是:8月14日早上老钓去耒阳市计生局会见文友,不巧碰到公安局的工作人员也在那,于是公安局工作人员以“涉嫌侮辱他人”的名义带走老钓,后来听说还去老钓家扣押了电脑。直到晚上7点左右吧,老钓才被放出来。

  据了解,老钓在文章中虽然没有点“公安局”的名,是用“某系统”取而代之,但耒阳只有这么大,在耒阳二中开过运动会的只有公安局,所以可以认定老钓实际上已经形成“诽谤 他人”的条件了,再说这篇文章发表后,虽然说网友并不一定能猜测出是公安局的事,但公安局整个系统都心知肚明。这样一来,实际上老钓已对张局长造成伤害, 本来可以对老钓实施拘留10天的处罚,但后来以拘留10天暂缓(看老钓的认错表现)再决定是否要拘留。

  事情就是这个样子的,大家不要乱猜,老钓不是因为偷抢杀烧而进去的,是因为他写了篇不该写的评论。至于,他是否会拘留,公安机关什么候采取强制措施,本人有待向公安机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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