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October 31, 2008
又一部被禁的作品,闲谈中国网管们的审核尺度
节目又被土豆删除了
来源:keaidemimi的个人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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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豆真垃圾 也很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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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一天时间上传的片子居然会这样 政治敏感成分? 哈哈 真有趣!
昝爱宗:就记者封口费致温家宝一封公开信
难道此前新闻总署不知道有"封口费"之说?
难道此前没有群众举报过"封口费"?
为什么"严查"之后都是走一次过场?
我不相信新闻总署总是被媒体、被基层所蒙骗,国家设置这个主管部门,不是光做做面子活的,主要是制定规矩,当好裁判员,可现在中国新闻总署是最不称职的裁判员。因为每当有偿新闻普遍得不能再普遍的时候,却不见新闻总署出面。当假记者、假新闻猖獗得不能再猖獗的时候,却不见新闻总署出面。
直到"封口费"火烧眉毛,新闻署长坐不住了,才出来救火,邀功领赏。
好。可是我的疑问是,为什么非要等到问题出现后,才显示出新闻总署的重要性,才显出新闻总署不可缺席?此前你们是干什么吃的?尸位素餐!
我还想问:
是谁把三鹿毒奶粉隐瞒长达数月之久?
是谁下令媒体记者从四川灾区豆腐渣教学楼现场撤走?
是谁禁止媒体质疑奥运会开幕式假唱?
是谁停刊了《21世纪环球报道》、《北京新报》?
是谁核发了众多假记者的真记者证?
是谁垄断了全国七八十万记者的记者证发放权?
是谁偷偷注销了从事舆论监督的真记者的记者证?
是谁禁了章诒和、袁鹰、何清涟的新书?
是谁对新华社提前发布的神七假新闻和中央电视台关于"三鹿检测关"假新闻置若罔闻?
是谁说山西临汾矿难上百记者领取封口费只有两名持新闻总署记者证的记者?
是谁纵容媒体不顾时代主流而任意否定普世价值?
中国设立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真是中国宪法的耻辱。
中国没有新闻自由,是因为新闻总署总在恶意阻止新闻自由。
为此,我不能不依据宪法强烈批评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违宪,并建议贵署改名为"国家新闻出版审查总署"。
国家新闻总署已经不能落实宪法赋予公民的新闻自由、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权利。
国家新闻总署成立至今,从来没有批准过一家公民创办的报社、期刊社和出版社。
国家新闻总署对国营出版社公开买卖书号敛财一直是包庇纵容。
国家新闻总署对刊物收费刊发论文一直无所作为。
国家新闻总署对假记者假新闻的打击一直处于表面现象和走过场。
国家新闻总署对职责范围内的《新闻法》立法起草工作一直处于停顿状态。
国家新闻总署对新闻和出版从业人员的高额收费培训一直都在支持和分利。
等等,等等。
建议尸位素餐的新闻总署署长柳斌杰引咎辞职,下台以谢国人。
建议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撤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这个违宪的机构,减轻国民负担的财政压力。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一天不废,中国类似"封口费"、"假记者假新闻"、"三鹿毒奶粉被隐瞒"、"地震灾情被隐瞒"等不正常现象就会一再发生,中国人享有新闻出版自由权利就多一道障碍,民众和政府的矛盾就无法得到充分释放和缓解,中国就谈不上科学发展和和谐社会。
为此,再次呼吁,撤销违宪的新闻出版总署,撤销尸位素餐的柳斌杰新闻总署署长职务。
曹淑敏:我国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
互联网独特的文化形态,是跟互联网自身的这些特性紧密相连的,这些互联网的特性,影响到了它的网络文化。
互联网的几个特性
互联网信息的海量性。互联网的信息是海量的,互联网的网站、使用者、内容都是海量的。例如,2005年仅我国的网页就达到24亿,比上年增长269%,若每分钟看一个网页的话,要看4600年,到了2006年则要看8600年了,因为至少是100%、甚至200%的增长速度。2006年我国备案的网站已经是123万多个。
网民的自主性。Web2.0带来了网民的自主性。网民可以自己提供内容,比如说,去年,我国博客作者已经超过了2000万,而且还在快速增长;播客超过100万。点击量最高的就是演员徐静蕾的个人博客,点击量超过7000万。
互联网的无界性。在现实生活中,国家、地区、电信网和广播电视网,都是有行政界限的,覆盖某一个国家、某一个地区、某一个省,但是,互联网超越现实社会的管理边界,跨越时间和空间,裂变式地瞬间传遍全球,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的互联网网站,可以为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的网民提供服务,它是超越时空的。我们国家很多互联网是接受境外互联网服务者的提供,包括MSN即时通讯、Yahoo等。很难找到一个词来形容互联网是怎么样传播的,我们当时用了两个词,一个是裂变式的,因为互联网的传播速度是瞬间传遍全球;一个爆炸式的,任何一个消息可以在非常短的时间内传遍世界任何一个角落。这就是互联网的这种独特的传播方式和传播速度。
互联网的交互性与群体性。互联网相互之间和它的社交性已经越来越明显了。我国现有很多社交网站,既有婚恋性质的,也有车友、驴友(一块来旅游的旅友,叫驴友),都是在互联网上进行社交的。同样兴趣的人在互联网上可以很容易地形成一个群体,很容易地进行交流。
多媒体化。过去是以文字为主,现在音频、视频,尤其是视频越来越多。视频业务量已经超过网页浏览,成为第一大业务量。
互联网的扩展性和延伸性。互联网迅速地向传统的电信网和广播电视网延伸和扩展,IP化成为明显的发展趋势。
互联网的隐匿性。很多人认为,正是因为互联网的隐匿性,才使得互联网有了今天这样的发展。在网上,你不管是什么,不管说什么,反正别人不知道你是谁。互联网的隐匿性,使得互联网上的个体可以跟现实生活中有完全不一样的表现,造成了互联网有那么多的犯罪和那么多的丑恶。实际上这是一对矛盾,人们希望在互联网上得到某种自由,但是同时,社会秩序又需要对互联网的各种犯罪和丑恶进行管理。所以,互联网到底有多大的隐匿性,未来这个隐匿性会不会被破坏,现在全球范围内正在讨论。
网络文化的内涵
网络文化实际上是非常难定义的,因为它的形态太多了,所以这次给网络文化的定义比较笼统,是人们在网络空间中的精神活动及其产品,是一种新的文化生产创作传播方式。包括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等在互联网上的延伸,也包括依托互联网产生的各种文化形态和文化现象,如网络媒体、网络出版、网络游戏、动漫游戏等。
互联网对文化传播的影响。互联网对文化本身,不管是生产、传播和使用都产生了巨大影响,表现在几个方面:你在使用互联网的时候,在同样一个,特别是门户网站上,能看到各种各样的信息汇聚,而且它是动态变化的;网上论坛和新闻跟帖可以互动;互联网为文化传播提供了新平台,特别是Web2.0的出现和应用,如即时通信和聊天室;博客、播客和维客,还有社会化社区网络,就是刚才说的互动性和群体性。
2、网络文化的主要功能和发展特点
我国网络文化的主要功能
(1)传媒功能:它的传媒功能非常突出,我们国家有66%的网民经常上网浏览新闻,而且大多数网站都是极力强化媒体功能,所以看新闻成为上网的第一大应用,还有关于新闻的评论也是热点。(2)沟通交往功能:如即时通讯和短信拜年。(3)娱乐功能:娱乐功能包括下载影视、网络游戏等等。(4)思想教育功能。(5)知识传承功能:如网上期刊等。(6)民意表达汇聚功能:过去街头巷议的或者个别人交流的方式,现在到网上可以很容易地形成新的民间舆论场,对国家民生、意识形态可能都会带来一些新的挑战。(7)社会动员功能。这些功能用得不好可能对社会安全、社会稳定带来很多威胁。
我国网络文化发展特点
(1)传媒功能、娱乐功能、民意表达功能突出。主要原因是我国使用互联网跟国外,尤其跟欧美一些发达国家有很多不同,特别是用于新闻和娱乐的比较多。中央领导同志比较担心的一点就是为什么我国互联网这两个方面的应用这么多,是不是也应该让互联网在教育科研、文化传承或者弘扬好的文化方面能够起更大的作用。当然这肯定与我国现实社会的发展阶段有关系,也与网民的结构有关系,我们的网民普遍比较年轻,30岁以下的网民占70%多,网民的结构比较年轻,这决定了他们对休闲娱乐、获取新闻比较感兴趣。
(2)网络文化更加多元、多样、多变。网络文化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更加多元、多样、多变,就是说网络文化的生产者和提供者是非常多的,发展动力也是多元的,它的内容题材也是多样的,就是"高雅与低俗同在,传统与另类共生"。
(3)网络文化与现实生活互动。网络文化与现实生活互动越来越明显,网络影响现实社会,现实社会又影响网络。
3、网络文化存在的问题
(1)境内外敌对势力进行意识形态渗透和干扰破坏。美国的奥尔布赖特有一句话,"有了互联网,对付中国就有办法",在境外有2000多家反动的中文网站,里面有法轮功、民运分子,这些中文网站背后有强大的经济支持和推动。
(2)错误思想观念和腐朽文化传播。网络上真正负责任的真实消息不多,各种假的消息占的比例远远超过真实消息的比重。网络游戏的凶杀暴力现象非常突出,低俗恶搞流行。最有名的恶搞就是"闪闪红星――潘冬子参赛记",把《闪闪的红星》这样一个电影给恶搞了,搞成参加流行歌曲大赛等。还有网络色情非常严重。互联网上这些恶俗的东西对整个社会,包括青少年会带来巨大的不利影响,包括网络游戏。最近,国家发布了一个网络防沉迷的软件,每个网络游戏里必须装防沉迷软件。
(3)网上不良行为引发社会问题,如非典时期的虚假信息引起抢购等。
(4)侵犯知识产权严重,网上大量的音乐、书籍、杂志很多都是免费的,没有支付版权费。
4、引导网络文化的成效
(1)网络文化的骨干力量初步形成。国家为了引导网络文化,专门建设了8家中央级重点新闻网站和24家地方重点新闻网站,包括人民网、新华网,对网上的新闻进行规范。也就是说正规的新闻都是由国家重点的新闻网站提供,商业网站不能自采新闻,只能转载。现在能做到80%、90%都转载于重点新闻网站。目前,政府网站的普及率非常高。另外,存在着网上评论员队伍。就是网上出现一种不良舆论导向的时候,有专门的人在网上去引导舆论,把不良的情绪给释放掉。现在各个行业都在形成网络评论员队伍,也叫网言网语,现在评论员队伍已经差不多近万人。
(2)先进文化的网上传播日益扩展。比如网上两会、国内新闻被国外网站转载等。
(3)网络文化品位有所提升。国家目前正在加强建设文化资源共享中心、学术期刊网、国产游戏,引导网络内容的方向。
5、互联网国际治理及我国网络文化管理
国际上把互联网叫"治理",没用"管理"这个词,以区分于其他传统的管理。
互联网治理中的几类问题
一是基础设施问题,包括最关键资源,如域名和地址资源的管理问题。二是法律上、经济上、发展和文化方面的问题。因为互联网是跨国界的,很多问题需要全球范围内的协调,比如说垃圾邮件,仅仅在中国是解决不了这个问题的,垃圾邮件实际上是全球范围内的泛滥。所以对互联网的治理现在是从多个层面在探讨,探讨实际上是很不容易的,因为这牵扯到不同国家的利益,尤其是要动摇美国对互联网的绝对控制权,美国在这方面是不可能轻易放弃的。
互联网特点对管理带来的影响
对互联网的管理除了国际探讨互联网的治理以外,其实各个国家对互联网的管理越来越重视,尤其在政府层面。互联网独特的特点造成管理和过去完全不一样,比如说管理对象,过去是传统的广播电视台、报纸、杂志,也就是几百个、几千个,现在咱们国家要管理的是百万个网站,上亿个用户,每个用户都是一个互联网内容的制造者。用过去的管理模式已经是不可能的了。过去管理是自上而下的,很容易管理,而现在变成了自下而上。互联网的无界性需要国际间、地区间的协调。我们国家虽说实行的是属地化管理,但是很多互联网的经营者是跨区域经营的。另外,互联网缺乏安全机制,从它的核心理念和它最初采用的技术,它缺乏用户的身份识别和认证,所以互联网用户的溯源和管理难度还是很大的。
国际互联网的管理现状与趋势
由于互联网目前的普及程度对国家安全、经济安全、信用安全都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去年10月一个月,我们国家被篡改的网站就达4700多个,其中政府网站418个。互联网需要治理,政府需要参与,这一点已经成为共识。国际上对互联网管理基本上涉及四个方面。一是网络信息安全领域,这个是各个国家管理的重点,包括打击网络犯罪,打击恐怖活动、黑客等等。二是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包括对色情内容的控制,公共设施里对未成年人采取措施等。三是互联网的行业监管,包括市场准入、资源管理、服务等等。四是弘扬本土文化,保护知识产权。从手段上讲一般是采用立法、技术、行政、行业自律的手段。其中发达国家的立法体系比较完善,而发展中国家往往是多种手段并用。
我国互联网的管理
我国互联网管理情况。我们国家的互联网管理经历了一些探索,特别是32号文的出台对互联网的管理带有很重要的里程碑式的意义。32号文把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和划分,行业管理是由信息产业部负责,公安部负责安全监管,国务院信息办,其实主要是中宣部牵头的有10多个部门参与信息内容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形成了在管理上的几个统筹和结合,内容管理、行业管理和安全的结合;事前审批事后监管的结合;技术封堵与舆论引导相结合;分级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政府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网上监控与网下管理相结合。
我国互联网管理主要措施。一是我国制定了30多部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现在还在不断地完善;二是加强舆论引导和舆论斗争;三是开展了很多治理工作,包括整治网吧、打击网络赌博、淫秽色情等;四是开发和应用管理技术,我国建立了两个关防工程,一个是封堵有害网站的,封堵了2万多个,这主要是对境外的反动网站进行监控和封堵,另一个就是关于手机短信的;五是倡导行业自律,互联网协会有4000多家会员,协会发起了很多行业自律行动,在中央政治局学习之后,互联网协会最近又发起了弘扬阳光绿色网络工程等活动。
我国网络文化管理存在的问题。一是管理对象的复杂化。管理报纸和管理营运商的数量发生了巨变;境外网站难以管理。二是网络文化的多样性。我们国家过去的管理是按性质分的,比如说文字的谁管,图书谁管,音频谁管,视频谁管,现在互联网这些东西交织在一起的,很难界定,所以这个东西已经难以按传统方式区分和管理,这是一个难题。另外就是对音频和视频的内容难以识别和过滤,这个问题以后会越来越突出。过滤和封堵解决问题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问题,比如说过滤负面的同时,正面也被过滤掉了,批评法轮功的也被过滤掉了。三是舆论斗争的国际化。我们国家曾经关闭过一个散布西藏谣言的网站,是浙江的爱琴海,当时境外的很多反动网站对我国施加压力;我国前不久对Google的一个行为,在美国国会引起很大反响。四是互联网业务的多重性,过去电信业务里增值业务很明确,而且增值业务是可以对外开放的,但是现在互联网的很多增值业务又具有媒体属性,可是我们国家媒体又是不开放的,现在造成一个开放的业务提供了不开放的另外一种业务,又是一体的,这些都是新问题。
我们国家可能要从多个层面,包括立法、管理技术探索有没有可能分层实施实名制。现在手机也在探索实施实名制。同时要加强互联网企业和电信运营商的责任、自律等。
以创新的精神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
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互联网在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有利于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有利于扩大宣传思想工作的阵地,有利于扩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辐射力和感染力,有利于增强我国的软实力。我们必须以积极的态度、创新的精神,大力发展和传播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切实把互联网建设好、利用好、管理好。
(作者系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副院长)
大学生编软件过滤色情图片 分析身体裸露度
依据皮肤比例识别
这款软件的发明人――大四学生李济民表示,比起以前限制网址和关键词的技术,他的软件更为先进。他一边将软件给记者演示一边说:"这个软件的原理在于通过计算面部、四肢图像区域,与整个肤色区域的面积比例和具体的分布,来判断网站中是否含有色情图片。"
记者见到,一正常着装的女性图片就通过软件分析直接显示出来,而皮肤暴露过多或者通过计算机分析显示暴露重要部位的黄色图片将直接被屏蔽。
识别泳装是技术难点
"那如果我看的是模特穿比基尼呢?"面对同学的提问,李济民也犯了难,他说:"泳装正是我们这个软件的技术难点,经过多次比对实验,很多正常的泳装图片也被屏蔽。"
现场半个小时内,来询问软件的光情侣就有3对。更有一个女生问李济民是否能自己控制,省得男友把这个软件删除了。李济民表示,这个软件是嵌入到浏览器内的,很难删除。
"这个软件还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完善成熟之后肯定要向学校推广。"当记者问及这个软件是否会市场化的时候,李济民说:"这个软件的初衷是防止青少年学生上黄色网站,如果软件成熟后,希望有厂商和教育部门前来商量合作事宜。"
大学生追捧
"生活"科技
鼠标测心电图、红外报警器、手机在校内网不花钱不费内存可直接看电影……据重庆邮电大学校方称,此次科技节共有2000名大学生参加,提交科技创新作品521件。昨日最受大学生追捧的,不是最高精尖最贵的科技产品,而是跟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科技作品。大学生搞科研脱离实际脱离生活的误区,已被重庆邮电大学的学生们改变。关注生活,关注民生成为了这些大学生搞科研的始发点。
牟传珩:追问“选择性”信息公开幕后―― 政府已陷入谎言海啸
日前,廉江政协副主席、廉江中学校长黄兆峦被刺一案的三名疑犯落网。据报道,犯罪嫌疑人非但对作案经过已经"供认不讳",且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这说明警方所认定的"个人恩怨而非雇凶谋杀"事实已有证据证实。然而,警方的这个通报却掩盖"个人恩怨"幕后的真相,导致网上非议不断。如今大陆网站上流传着各种谣传与猜测,不少网友表示,黄兆峦生前与女学生发生关系,遭该女生的男友报复。而香港文汇报记者敖敏辉则撰文说,日前,死者弟弟黄兆毅表示,三名疑犯中只有一人向警方提供了这样的口供,其他两人口供不同。
因黄兆峦是"政协官员"的特殊身份,当下正成为中国公众关注的焦点。有的说是抢劫误杀,也有说是讨厌校长的学生犯案,甚至传出企业老总雇凶杀人的说法。还有人说,黄兆峦被杀,可能与他大胆改革得罪了人有关。凡此种种,疑云密布,真假难辨。在当今走失真相的中国,一个简短的"刺杀动机",竟也迟迟见不得阳光,导致谎言海啸席卷全国,一浪高过一浪。它的浪峰直指政府"选择性"信息公开的幕后,不仅正在重创官方的公信力,且更在解体政府的自信力。
这让我们不禁联想起刚刚发生不久的"哈尔滨六警察打死一男子"案件。此事件发生后不久,官方报刊、电台、电视台便只发统一口径稿件,网络上的质疑文章则难以发表或很快被删除,消息传递渠道不畅,同样导致了谣言四起,整个社会的舆论环境黑幕重重,疑问多多,打人者的警察身份和死者身份均引起民间种种猜测。这起案件发生初期,舆论一致指向致人死亡的警察。当黑龙江电视台播放现场监控录像后,一度又让网络舆情转向死者背景,但很快又随着民间对录像被剪辑的猜疑,网民们开始怀疑警方"信息公开"幕后的诡诈"选择性"。其实,"选择性"信息公开的幕后动机,就是在有意进行歪曲真相的造假。
这里,让我们结合最近发生的另几起案件来延伸解读,看看当今中国歪曲真相的谎言海啸,究竟来源哪里?在民间,还是在官府?
人们不该忘记,那个由政府出面支撑的、至今也没有结束的"周老虎"骗局。这一骗局,可谓一篇谎言海啸吞噬中国的经典之作。这个官家骗局,从2007年10月12日开始,坑骗了百姓历时大半年,曾一度震动中外舆论,最终在网民的一片喊打之声中露出马脚。直到今年6月29日,陕西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才不得不通报"华南虎照片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周老虎"终被认定为"纸老虎"。陕西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白少康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虎照拍摄造假事件纯系周一人所为,没有发现公职人员和其他村民参与造假的事实……如此炮制"纸老虎",欺骗公众舆论背后的黑手,竟又一次被"选择性"信息公开严严实实地藏了起来。
人们不禁要问,这位新闻发言人是不是在借一个小"周老虎真相",构筑了一个更大的"周老虎"假相?人们真正想要追究权力黑幕背后的利益链条,却被"选择性信息公开"的政府行为遮蔽的更加隐秘了。人们为求得 "周老虎"真相,不懈努力到今天,事件演化却越来越向相反的方向发展,以至于审判周正龙的结果彻底背离了真相。难怪百姓要对官方给出的所有结论,包括法律判定都彻底绝望了。
记得周正龙案宣判后,曾在开庭前声称"周正龙庭审时会曝猛料"的法律学者郝劲松,做出了出人意料的举动,在旬阳法院门口突然打起一把早已准备好的黑伞,摆出姿势给记者拍照。这是一把双层黑伞,黑伞上写着"周正龙=替罪羊"的字样,还有"07.10.12"、"08.6.29"字样,分别是陕西省林业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周老虎和周正龙被羁押的时间。郝劲松的这一行为艺术,揭示了中国司法掩盖黑幕。这把寓意极深的"黑伞",顿时令全国舆论一片哗然。它形象地塑造了"周老虎"这个谎言时代的符号――一个中国特色用谎言建立起的"真实"?
再来看看刚刚发生不久的"三鹿毒奶粉"导致大批幼儿患病甚至死亡事件,官方又在真相面前做了什么?"三鹿毒奶粉"被媒体报道始于9月8日,厂家名称被曝光则是9月11日。其实早在今年7月,广东南方周末的记者何峰就已经收集许多婴儿住院的信息。但是在奥运前和奥运期间,无法通过新闻审查,公开真相。当时中国政府禁止报导任何有关食品安全的负面消息。所以何峰的编辑因为担心受到当局惩罚,决定不发表他的报导。真相一直被官方掩盖。奥运结束后,南方周末记者又开始采写毒奶粉事件,但相关稿件还是由于通不过官方新闻审查被撤了下来;香港凤凰卫视有个节目原本要谈"问题奶粉案",但也是由于"不合时宜"而改播其他内容,让那么多的儿童惨遭不幸。就在掺了三聚氰胺奶粉导致中国大批婴幼儿患病或死亡恐慌,民众已对国货食品安全失去信心的同时,网上一篇祝咏兰泄露中国特色"特供制度"的讲话,并配有多幅正式会议照片引发海内外舆论一片哗然,遭到网民一致性的非议。然而,官方媒体中国新闻网,却突然爆出记者采访国务院机关老干部活动中心负责人说,根本没有所谓的"国务院中央国家机关食品特供中心",没有举行过所谓的"授牌仪式",也没有"祝咏兰"这个人,网上相关信息纯属"谣传"。然而,事实证明,中国新闻网爆出记者采访国务院机关老干部活动中心负责人的谈话,才是一个欲盖弥彰的真正"周老虎"谎言,而这个谎言却又被"选择性"信息公开掩藏起来。
最具标志意义的"选择性"信息公开,更体现在震惊中外的杨佳袭警一案上。网上曾一度流传杨佳被警方殴打的丧失生育能力,所以报复警察的传言。结果传播者郏啸寅被抓捕。但真相究竟是什么?官方却并没给民众一个令人信服的交代。杨佳案对中国法律、司法制度,社会公正和政府公信力的质疑,可能比以上所有案件更强烈。可惜结果令人诧异。在杨佳被抓到警局里的那个晚上,他一直被讯问到凌晨2点,在这数小时里,究竟发生了什么?警方又是"选择性"地公开录像,这便又给社会画出了更多、更大的问号。还有,上海公安机关强行为杨佳指定同时担任闸北区政府法律顾问作为辩护人,而拒绝杨佳父亲从北京聘请的律师充当辩护人;杨佳的母亲被警方带走至今下落不明;作为杨佳案的当事人,上海警方拒不回避,违法直接从事案件的侦查;上海当地法院的管辖权异议,以及一审案件审理过程中不告知被告人家属,拒绝公民旁听,并不允许媒体的采访与报道,二审不让证人出庭,不允许重新鉴定等等,这一个个问号,无疑都指向了"选择性"信息公开的幕后。
再说"瓮安6・28突发性事件",在发生民众火烧公安局后,7月1日,贵州省新闻办公室和省公安厅就该事件举行新闻发布会,将此事件称为"瓮安6・28严重打砸抢烧突发性事件",并对网络和社会上流传的各种"谣言"进行了辟谣。然而,尽管警方披露了大量证据,证实李树芬的死亡跟刑事案无关,而冲击政府和火烧公安局的事件中,确实存在黑恶势力插手的情况。但是,对于官方的定性:这是一起起因简单,但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煽动利用,甚至是黑恶势力人员直接插手参与,公然向政府挑衅的群体性事件。但网民的反应却是普遍不能认同。贵州省委7月3日下午在贵阳召开瓮安"6・28"事件阶段性处置情况汇报会,省委书记石宗源在会上谈及"6・28"事件教训时说:"谣言止于真相。要向社会及时、真实、准确地公布事实真相。" 然而,事实真的会像这位书记所说的那样动听吗?为了解开这个谜底,在媒体已从业6年的《中国新闻周刊》记者王维博,深入虎穴,前往瓮安当地调查,在其亲身经历的10多天的采访过程中,再次揭穿了这又是一个谎言。此据青年周末7月17日报道 :记者王维博历尽10多天的采访,揭露出以下问题:1、记者不在当地部门登记就不予采访配合;2、死者家属和当事人在接受采访时,被当地干部全程"陪伴";3、提供给记者的《简报》被有意过滤;4、当地十多名教师被组织起来,到网上集体跟帖,刻意引导舆论……这种官方对待媒体的欺诈与伪善,折射的正是当今中国被"选择性"洗礼过的"政府信息公开"现状。正是由于在中国很多真正重要有价值的信息都被过滤了,才导致国民获得新闻信息的自由和权利被剥夺了。因此谎言海啸才会淹没政府的公信力。由从"瓮安6・28突发性事件"起始,网络世界就开始流行一个形象生动的词汇――"做俯卧撑",现已成为网上约定俗成的"官方掩盖事实真相"的代名词。
在我们这个时代,官方的信誉之所以崩盘,不仅仅是因为我们已无法得到事件发生原来的样貌,更重要的是,国民对于法律判决所形成的"事实"一致性的拒绝接受。这就意味着中国的政府的公信力和法律与司法公正,已彻底丧失了广泛的公民认同。我们的整个国家,已经变得太虚假了!事实充分证明:官方"选择性"信息公开的幕后,就是谣言诞生的摇篮。政府只有真正及时、全面、透明的信息公开,开放新闻媒体,尊重记者的自由采访、发稿权,让民众勇于揭露真相,自由言论,才能找回一个真实的中国。
财经时报停刊员工被遗散 记者控告新闻局
崔帆的代理律师周泽对本台说,崔帆星期三以「该违法具体化行政行为对事实的认定,损害她的名誉」为由,向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撤销被告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对财经时报所做的停刊决定,并要求被告道歉及赔偿精神损失费一元。崔帆认为,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对财经时报社的处罚是违法行为,并损害她的名誉权。
周泽说,根据中国的法例,尽管要做处罚,也应先成立调查小组,然后才做决定,不能一下子就下令报纸停刊三个月:我看到它处罚的理由是讲违背新闻纪律,可是你做为一个行政机关来讲,做行政处罚应该根据行政法规来处罚嘛,怎能引述一个新闻纪律来对媒体做处罚呢?这显然是不符合我们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的。
周泽说,起诉状已呈递,可是法院还需要进一步审查,才能决定是否受理。
此外,他说,目前报馆已遗散所有记者:不允许印刷报纸后,报馆内部把一百个记者全部都遗散了,崔帆也是在被遗散之列,与报社解除了合同。
事件起因是,今年七月十日,崔帆发表了一篇涉及中国农业银行常德市分行剥离不良资产存在违规的批评报导;九月八日,内蒙古新闻出版局以其违反了「媒体不得异地监督、新闻采访需要履行正规采访手续、重大及敏感新闻稿件刊登前需与被报导方进一步核实和交换意见等新闻宣传纪律,导致所刊登报道失当,造成不良影响」为由,对财经时报作出「停业整顿三个月处罚」,时间从九月八日至十二月八日。
记者星期四致电财经时报,电话已无人接听。记者再到该报网站浏览,发现只报导到九月二十四日的新闻,之后再没有任何报导。
财经时报负责人之一对本台说,报馆至今已遣散七十多名员工,只保留部份编采及行政人员,而他个人对事件感到难过:第一我对这件事非常难过,第二我对这个处理我不同意行政机关做出的这些决定,我认为他们太草率,过份草率,不太尊重我们报纸和采编队伍。
前中国海洋报记者昝爱宗向本台说,财经时报属内蒙古主管的报纸,由阳光集团企业以民营资本形式去承包一部份经营权,是两者合作的报纸,这份报纸在北京办,可是按照中宣部的规定,报纸不能在异地出版,财经时报就是属于在异地出版的报纸,所以处罚由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局对它做出处罚。
他认为,假如报道真的出错,可以要求改正或采取罚钱、停刊几天的处罚措施。不过,由于大陆所有媒体都由官方掌控,这种现象也经常发生:中国大陆的媒体是由政府管治的,如果一旦政府把它停了,投资人就会撤资呀。河南商报曾因零五年写记者在矿难时拿红包封口费,被停刊了一个月;北京工人日报办了个报纸叫北京新报,曾登了一篇叫「中国电视剧的七大恶心」这篇文章,导致北京新报停刊,这种现象也不是说少见,近几年也有几起被停刊的报纸。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方华的采访报导。
网民犯法网吧同罪 最高罚5万元
会议上,《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条例(草案)》被提请市人大审议。
其中对个人发布信息的惩罚条款最引人注意:网络上鼓动公众恶意评论他人、公开发布他人隐私,或通过暗示、影射等方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单位将处以最高5万元,个人处以最高5千元的罚款。
网络调查
恶意辱骂 比比皆是
记者昨在新浪、网易、搜狐、腾讯等的论坛上看到,网民在网上发布他人隐私,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的"嫌疑帖子"数不胜数。以下几篇帖子都是近日网站论坛上的热帖。
网站:网易
帖子:《霍启刚就这么被郭晶晶套死了吗?》
网民"Solomon_wan":"我不看好他俩的婚姻,郭晶晶是那种衰老特快型的女性,三十之后,面部邹纹将与日俱增,所以注定要被花花公子霍所抛弃。"
网民"selme":嫁这花花公子 必死!!!
网站:网易、新浪
帖子:《惊曝:赵薇在大众面前走光只为王励勤》
网民"tianwailaike":……赵薇的脸是用来给人泼粪的……
网站:搜狐
《于芬聘律师请求司法介入:没委托过人代领奖金》一文跟帖评论
搜狐北京市网友:周继红极力排挤压制人,是中国跳水队的泳霸,早就该下课了,但是体委现在掌权人是和他们一伙的。
搜狐贵港市网友:周继红心术不正,连小人都不如。
受到恶意评论、被人身攻击的个人中,以体坛名人、影视明星、政府官员为多;群体中,警察、城管为多。
条例解读
违法单位是连带责任最高罚5万元
这种"网上垃圾",杭州将通过立法"清扫"。
用户信息内容禁则方面,条例这样规定: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鼓动公众恶意评论他人、公开发布他人隐私,或通过暗示、影射等方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其违法所得,对单位可并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并处1000以上5000以下的罚款。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利用计算机网络大量或多次发送电子邮件、短消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秩序或者网络秩序;违背他人意愿、冒用他人名义发布消息的行为,都是不被允许的。
条例同时规定:提供上网的服务器应有固定网络地址,要如实登记用户有效身份证明、上网时间等,登记记录应当保留60日以上。发现恶意攻击他人的帖子后,应当立即删除违法内容。违者最高罚款5万元。
网吧说法
罚这么多,没活路了
"顾客发帖网吧跟着受罚,我们没活路了。"听说正在审议的条例内容,中山路上永敏网吧老板杨先生很激动:"我的网吧有100台电脑,只有一个网管值班,哪里管得了!"
网吧的电脑上,色情网站都已被屏蔽掉。但通过网络散布谣言,在论坛上侮辱他人、进行人身攻击,目前还没有办法管。杨先生说,网吧虽装有摄像头,只能大概看到顾客上网在做什么,但在聊什么、写什么属隐私,看不清楚,也不能看。
上网记录消失,根本无从查起
"处罚网吧不大合理吧。"聚安网吧的管理人员李先生惊讶地说,网吧为了保护电脑,都装有还原精灵,电脑重启后,顾客上网记录都会消失,根本无从查起。
"处罚个人我支持。"小陈经常到网吧上网打游戏。他说,网站论坛里确实经常有人发"烂帖",恶意咒骂,让人不舒服。网民林先生则说:"不会这么严重吧,还要罚款,那我们去哪里发泄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