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西部律师在线
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原告):新疆西部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张元欣 事务所主任 地址:乌鲁木齐文艺路2号宏源大厦1402室。
电话:0991-7830111 13609999577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厦门中资源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白鹭洲路199号普利花园大厦19层 ( 邮编:361004 ) 电话:0592-2222123 传真:0592-2220123
上诉请求:一、撤销原判,改判为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二、由被告承担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
上诉理由:一、 原判适用法律错误。
原判关于被告依照"双方合同约定"关闭原告网站"并无不妥"的认为,适用法律错误。
上诉人认为:原、被告之间虽然有合同法律关系,但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一百二十二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原告既然 明确选择依照侵权法律关系主张自己的诉求,人民法院就应当 "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审查被告是否"承担侵权责任"?
原审依照《合同法》审理本案,显然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明知故犯"。
二、原判认定事实错误。
退一万步讲,处于种种原因,人民法院不得已适用了《合同法》审理、判决了本该适用"他法律要求"审理和判决的案件,那么,也应当审查双方合同是否成立,合同是否有效等等最基本的事实要件。
本案中,双方合同成立在2004年7月27日。但被告提供的 "服务说明"并不是当时的条款,而是本案发生后,被告自行修改的条款。请问,怎么能对原告有"拘束力"?
另:该条款显然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自由"的规定,是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侵犯,怎么能说有效?
此外,厦门市公安局认定的所谓"虚假信息"有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如何确认其合法性?有效性?难道说凡公安部门出具的文书都是真实、有效的?如果是这样,还要法院干什么?
还有,对方"电话通知"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人民法院也应该审查,千里之外的一个电话告诉你干什么,你就必须要干什么?这种通知还有效力?在强调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今天显然是笑话。
故此,为维护合法权益,原告特向法院提起上诉,请人民法院依法支持。
此致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新疆西部律师事务所 二○○七年四月九日
Wednesday, August 1, 2007
西部律师在线网站被关闭案上诉状
西部律师网站被关闭案一审判决书
来源: 西部律师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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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律师网站被关闭案一审辩论词
来源: 西部律师网
辩 论 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本人作为原告西部律师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了今天的法庭,现根据法庭调查认定的证据,发表如下辩论意见,请人民法院参酌采纳。
第一部分:关于本案的事实:
一、本案原告方出具了如下证据,对方对这些真实性对方没有异议,法庭已当庭确认。
1、从新浪网、腾讯网直接打印的徐晓的《从"高莺莺之死"谈权力的有效监督》的全文。
证明被告知要求原告删除的文章的来源合法,内容健康、合法、符合当前党和国家建设和谐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的方针和要求。
至于被告所声称厦门公安局网络处所谓虚假信息即"湖北襄樊市'高莺莺案件'公安机关通过软禁、连坐等手段逼死者家属签字火化,毁灭证据,包庇罪犯"的内容,来源于该文前言引用的国内法制权威媒体(2006年7月4日的《民主与法制时报》)的报道。
如果该内容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是虚假信息,扰乱了社会秩序。那么公安机关应当首先依法处理该内容的第一个传播者《民主与法制时报》,其次应当依法处理文章的引用者徐晓(比如说罚款,拘留等等),再其次应当处理转载的人民网,新华网,新浪网等等国内媒体。但我们看到,到目前为止,我们没有见到任何一个相关的个人和单位被公安部门处理。相反倒是和此案有关的原市委书记孙楚寅因为贪赃枉法已经被法办。
那么,我们不仅要问,厦门市公安机关的所谓虚假信息有何依据?
2、原告出具的登陆被告管理页面后打印的有关西部律师在线网站域名和空间的开通信息,证明从2004年7月27日,原告的西部律师在线网站已经开通,到被被告关闭之日,已经运行了两年多。
3、原告于2007年2月27日登陆www.baidu.com 和www.google.com两个主要搜索引擎检索《从"高莺莺之死"谈权力的有效监督》的搜索结果的直接打印件,证明截至2007年2月27日,在互联网上搜索该文,仍然有将近2000篇文章。该文章仍广泛刊登在人民网,新华网,新浪网等国内主要新闻,政府等相关网站上。
证明,此文在其他的网站上没有被删除,刊登此文的网站也没有被关闭。
4、国内知名的因要求领导公开收入而被打击报复的北京朝阳职工大学教师孟娟的证人证言原件。
证明其在西部律师在线发表了几百篇文章,其从西部律师在线获得了非常大的帮助,西部律师在线网站被关闭给其造成了重大的损失,带来了深远影响。
同时证明,西部律师在线网站给西部律师事务所带来了一定的业务和相当的知名度及影响力,网站的关闭给西部律师事务所的业务和名誉带来巨大的损失。
5、国内知名乙肝反歧视活动人士陆军的证人证言原件。
证明西部律师在线开通了得专门的反乙肝歧视专栏,网站的被关闭给陆军本人及有关关心乙肝歧视的人带来的相当的影响。
同时证明,西部律师事务所在国内的影响,网站的关闭给西部律师事务所造成了重大的业务和名誉的损失。
二、被告出具了唯一的一份证据。
厦门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的厦公网安(2006)函5号"关于删除网上虚假信息的函"。
对其真实性原告没有异议。
但通过法庭核实,该函在关闭网站时并没有送达原告。
同时该函的虽然称"湖北襄樊市'高莺莺案件'公安机关通过软禁、连坐等手段逼死者家属签字火化,毁灭证据,包庇罪犯"。"为虚假信息,扰乱了社会正常秩序"。但其要求"贵单位借此函后,立即删除该文"的贵单位却不是原告西部律师事务所,而是被告"厦门中资源网络有限公司"。
通过该函,可以证明:
第一、"贵单位借此函后,立即删除该文",但原告从来没有接到此函,如何立即删除?
第二、被告作为网络服务商,本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依法管理,但其却没有履行其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接到公安机关的要求其立即删除"虚假信息"的函件,并没有立即遵照执行,履行自己法定义务,配合公安机关及时删除"虚假信息"。
第三、被告不严格按照公安部门的函件,立即删除"虚假信息",却关闭了原告的网站,显然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其主观显然存在重大过错。
同时也证明了,原告在没有接到任何书面的通知的情况下(包括公安机关和被告的)不删除有合法来源的文章,没有任何过错,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
第二部分 网站的关闭给原告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和损失:
本案中,关闭网站所造成的具体的损失显然无法确认。但我们并不能说就不应该赔偿由此给原告造成的损失或者说原告不存在相应的损失。
众所周知,许多网站仅仅是因为有一个模式或者一个占领了某行业的先机,获得了巨大的价值认可,如新浪,搜狐,携程,盛大等等等等。
显然依照传统的财务模式计算这些网站的价值已经脱离了信息社会的新的评判价值,不符合客观实际。也不利于促进代表先进生产力的网络经济的发展。
西部律师在线网站,作为新疆开通比较早的专业网站,无论从网站内容的丰富程度,还是网站的访问量,还是访问量的国际排名(www.alexa.com)在新疆乃至西部专行业网站中,均名列前茅。网站建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司法鉴定处的管理和服务信息专栏,通过网站可以直接下载所有律师和司法鉴定人员的工作文件和相应表格。西部律师在线还建有新疆律师杂志的网络版,可以便捷迅速的让远在千里之外的边远地区的律师在第一时间阅读到新疆律师杂志。网站同时还开通有房地产,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法律等20个专业栏目,其中北京朝阳职工大学的孟娟人事争议案专栏,新疆农业大学学生李艺的乙肝诉讼专栏,上海单志东的人权与言论自由诉讼案专栏等在全国都有相当的影响。
网站同时也是西部律师事务所的网上工作平台,西部律师事务所的所有的业务文件均可以在全国各地随时下载,极大的方便了西部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工作。律师之间,律师和事务所之间的文件等也可以随时通过网站传递,极大的提高了整个律师事务所的办公效率。
网站经过两年多的建设,已经形成了相当的影响力,给事务所带来了巨大的知名度和相当的业务,通过不完全了解,全国各地经常访问网站的律师中,许多都知道或者访问或者经常访问西部律师在线网站,至于各地访问者在线咨询则更是比比皆是。
第三部分 本案的法律适用:
一、被告应当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
作为服务商关闭网站的案件在国内还没有先例。网站被关闭从宏观而言属于侵权,首先可以确认的是,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六条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七条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本案中,被告在接到公安部门要求其立即删除"虚假信息"的函后,不自己立即依照公安部门的要求履行义务,删除相关信息,反而关闭了原告的网站。其主观显然存在重大故意,客观上使得原告的网站不能访问,其行为和由此给原告带来的影响和损失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依照上述法律规定,被告应当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
但从具体的法律关系而言,还要做进一步的分析。
二、网站的关闭,影响了网站所有权人正常使用网站的权利。
但网站的正常使用权包含那些权利,现行法律规范中尚没有来得及涉及,具体还需要结合网站的具体功能逐一分析。
网站作为一个现代信息交流平台,它具有双向,互动的特点,同时还具有开放式,公开性的特点。
网站的使用这包括所有权人,一般访问者均具有发布信息,浏览信息,修改自己发布信息的功能和权利,当然权力的大小有区分。
三、关闭网站的行为侵犯了在原告及其他在网站上发表作品的作者的著作权。
如果是包含作者智力成果,智力劳动的信息,那在法律上均属于著作权法的范畴,著作权法依法保护著作人的发表权、署名权、改编权等等权利。
同时,网站的整体的布局,栏目的编排和设置,转载作品的分类等等则应当属于网站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著作权。
本案中,经过上述分析,作为新型案件,被告侵权的客体非原告的财产权,也非原告的人身权,侵权的客体应当属于对原告著作权的侵犯。因此,有关具体侵权所造成的损失应当依照著作权法的规定来认定。
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第(十一)规定"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无法确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适用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赔偿数额。人民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应当考虑作品类型、合理使用费、侵权行为性质、后果等情节综合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八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本案中,原告提出每天700元的损失,到开庭之日止共计116200元,远远低于法律规定的50万元的范围。考虑到没有先例的特殊性,原告实际上有意的降低了损害赔偿的请求数额。故此,请求人民法院根据本案的具体案情,予以支持。
四、人民法院的判决要考虑本案的特殊性。
本案作为知识经济时代的特殊案件,有其本身的特殊性,人民法院在判决中,还要考虑到一旦判决生效后,被告人如果不主动履行,如何执行的问题?因为,原告网站是建立在被告的服务器上,除了被告自己外,任何人都无法管理该服务器。也就是说,除了被告主动外,其他任何人都无法代替被告来开通原告的网站。如果被告不自行履行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开通原告网站的判决,则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无法执行。如此必将严重损害人民法院的尊严和法律的尊严。因此,希望人民法院在判决时,考虑此特殊因素,不能给被告留下不执行判决无所谓的余地。
第四部分 本案带来的思考
本案发生后,引起了各方面的高度关注,每个知道,关注此案的个人,有关部门,均从各自的立场给予了不同的解读,并由此给本人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和影响,对此本人深表理解。
本人认为,社会的任何一点进步,都是每一个公民,相关部门包括人民法院相互良性互动的结果。
我国党和政府早就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同时也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本质就是和谐社会的社会主义新理论。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遵循以下原则。
其中之一就是"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法制化、规范化,逐步形成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同时还提出"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维护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中共中央政治局1月23日下午进行第三十八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他强调,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互联网在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有利于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有利于扩大宣传思想工作的阵地,有利于扩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辐射力和感染力,有利于增强我国的软实力。我们必须以积极的态度、创新的精神,大力发展和传播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切实把互联网建设好、利用好、管理好。
对于互联网的管理,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有效管理,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思想教育、行业自律等手段,加快形成依法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规范有序的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切实维护国家文化信息安全。
本人认为:社会要发展,国家要进步,民族要崛起。这是中华民族每个人的理想,也是每个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个公民的义务。
人类的发展史告诉我们,党的治国方略教导我们,只有积极掌握先进生产力,建立和谐社会,构建民主与法治国家,依法治国,中华民族的才能重新崛起。
作为一个具有专门法律知识,又能和社会各阶层密接接触的律师。本人认为,本案的发生是网络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信息时代,互联网已经成了先进生产力的代表,网络经济已经渗透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对互联网的拒绝和轻视必将被社会所淘汰。所以,国家目前非常重视互联网的建设和发展。但法律永远落后于社会的发展,虽然中国据称已经成为互连网第二大国,但对于互联网的管理,尤其是依法管理显然还存在着巨大的落差。
对于互联网的管理如果出现了偏差,必然会严重的影响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影响依法治国的进程。如果管好,用好互联网就是我们每一个法律人必须考虑的问题。
对于这个问题,胡锦涛同志代表中政治局已经给我们指出了方向和道路,那就是依法管理,科学管理。
如何依法管理?如何科学管理?这显然要有一个过程。根据不断发生的一个个个案,来逐步完善我们的法律规范,提高依法执政的法律意识,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体系。这是我们每个有责任感的法律人,公民必须考虑的问题。
本人之所以打这个官司,就是看到目前我们对于互联网的管理还存在着相当的不规范,不科学,不合法的地方,急需弥补和改进。
就是希望能为社会尽一个"匹夫"之责,提供社会各方面一个样本,让大家来共同解剖、学习,提高依法管理的认识,提高对互联网重要性的认识。通过个案来不断促进法治的进步,如果本案能给互联网的依法管理,哪怕带来一微米的进步,即使本人遭受再大的损失,承受再大的压力,本人也深感欣慰。
我的发言暂到此。
谢谢!
新疆西部律师事务所
张 元 欣
二○○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西部律师在线网站被关闭案诉状
来源:法治论坛
民 事 诉 状
原告:新疆西部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张元欣 事务所主任
地址:乌鲁木齐文艺路2号宏源大厦1402室。
电话:0991-7830111 13609999577
被告:厦门中资源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白鹭洲路199号普利花园大厦19层 ( 邮编:361004 )
电话:0592-2222123 传真:0592-2220123
案由:侵权(侵犯网站正常使用权)
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停止侵害,恢复网站正常状态。
二、判令被告赔偿网站关闭期间的损失10000元(每天1000元)。
三、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04年7月,原告创办了《西部律师在线》网站,域名www.xibi.org 。网站创办后,一直租用被告的空间。
二○○ 六年八月十六日,被告电话通知要求原告删除一篇转载其他正规网站的文章《从"高莺莺之死"谈权力的有效监督》,并声称根据公安部门的指示,该文章属于"有害信息"。原告当即表示,电话通知无法核实真实的情况。依照法律规定和业内惯例,请被告发一个书面传真,原告立即删除,但被告拒绝。在原告一再保证被告发送书面传真,原告立即遵照执行的情况下,原告仍然拒绝且于当日上午关闭了原告的网站。
原告的西部律师在线网站,经过两年的运转,已经成为西部律师行业较有影响力的网站,也是新疆境内规模和访问量都名列前茅的行业性门户网站。同时也是原告的工作网站,原告的法律文书,文件都存放于网站上。原告律师之间的通信交流等也基本通过网站进行。
许多当事人也是通过网站找到原告,原告通过网站获得了相当的业务。
原告认为,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何机关,企业的行为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制约。
被告在没有法律依据,未经法律程序的情况下,擅自关闭原告的网站,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由于被告的侵权行为,使原告的声誉、工作、业务等都受到了损害。为维护合法权益,原告特向法院提起如上诉讼请求,请人民法院依法支持。
此致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原告人新疆西部律师事务所
二○○六年八月十八日
管理商擅自关闭网站律师事务所怒告侵权
作者:魏红萍 曹玮 季红 来源:新疆都市报 转自:新华网
仅仅因为转载了一篇其他网站的网文,就被网络空间提供商关闭了网站,对方拒绝提供相关的书面解释,致使新疆西部律师事务所的网站无法点击。9月29日,律师事务所将这家内地网络空间提供商告到了天山区人民法院。
新疆西部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说,2004年,律师事务所以每年380元的费用,租用了厦门某网络空间运营商的服务器,建立了自己的专用网站,西部律师在线( www.xibu.org)。
2006年8月,厦门某网络空间运营商突然电话通知律师事务所,要求其将网站上的一篇网文删除,其理由是公安部门认为此文章为不良网文。律 师事务所查看后认为该网文是从新华网上下载的,很多网站转载,都没有被删除,于是要求该管理商通过传真,将公安部门的处罚通知书或者书面的解释传过来,然 而该管理商拒绝发传真,同时表示不删除就将关闭律师事务所的网站。
经过多次协商,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8月16日,厦门某网络空间运营商关闭了律师事务所的专用网站,至今拒绝开通。
新疆西部律师事务所张元欣律师说,他们的网站没有从事过任何非法活动,也没有接到公安部门的查处,该管理商擅自关闭网站,就是对律师事务所权利的侵害,致使律师事务所网站无法访问,给律师事务所的声誉也造成极大的影响。
因为该空间提供商的侵权行为,律师事务所从8月16日,关闭日起以每天1000元的损失核定了诉讼标的,直到网站的最后开通。 天山区法院的法官介绍说,在国内,因网站从事违法行为被关闭的情况很多,但这种因为管理商擅自关闭网站引发诉讼的侵权案件,在国内尚属首例。
为了忘却的河蟹
作者:王聪 来源:A Geek's Page
惊悉刘洋同学的博客被GFW掉了。我实在无话可说,我只觉得所住的并非河蟹社会。要说不河蟹吧,怎么也论不到刘洋兄啊?!他可是入D积极分子,博客除了记录个人生活就是一些计算机技术,怎么说也不能算是不河蟹吧。我已经出离愤怒了。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是怎样的哀痛者和幸福者?然而造化又常常为ZF设计,以河蟹做掩盖,妄图GFW掉一切,wikipedia没了,blogspot没了,flickr没了……我不知道这样的河蟹何时是一个尽头!
爱翁说过这么一句话:
"国家是为人而设立的,而人不是为国家而生存。"
似乎是对河蟹最好的定义。哎,"要写下去,在中国的现在,还是没有写处的。年青时读向子期《思旧赋》,很怪他为什么只有寥寥的几行,刚开头却又煞了尾。然而,现在我懂得了。"
不是年青的为年老的写记念,而在这几年中,却使我目睹许多被GFW掉的网站,个个堆积起来,将我埋得不能呼吸,我只能用这样的笔墨,写几句文章,算 是从GFW中挖一个小孔,自己延口残喘,这是怎样的世界呢。夜正长,路也正长,我不如忘却,不说的好罢。但我知道,即使不是我,将来总会有记起它们,再说 它们的时候的。
――八月一日
新闻出版总署互联网出版监管系统项目简介
来源:广东省新闻出版局网站
项目背景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信息呈爆炸式增长,而相当多的网络出版内容还没有纳入管理范围,网络出版无序状态十分明显,各种有害信息自由泛 滥,非法出版猖獗,对社会的影响十分恶劣。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作为专项内容管理部门,负责对互联网出版内容(如网络文学、图书期刊和网络游戏出版物等)进行 有效监管。为了对网络出版内容实施有效、及时、准确地自动监管。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启动了网络出版监管系统的建设。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在建设网络出版监管系统的过程中,经过多方比较、论证,充分考虑了厂商的网络出版从业经验、技术实力、资金优势等因素,最终选择了清华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应用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网络监管系统通过清华同方的KBase全文数据库管理系统、EPM不良信息监控系统、Kspider网络信息资源采集系统、STM中文智能信息处理平台实现。
网络出版监管小型试验系统主要由以下几个核心子系统构成:
(1) 网络信息获取子系统,它负责从国家信息安全中心或直接从互联网获取网络信息。
(2) 监管主题管理子系统,它主要实现将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管任务转化为系统的监管主题的过程,并根据监管需求制定灵活的分级监管策略。
(3) 智能代理子系统,它具有自学习能力,可以根据指定的监管主题建立对应的智能代理,从网络信息中发现属于监管范围之内的不良出版信息。
(4) 案件处理及取证子系统,它接受智能代理子系统发现的敏感问题,对敏感信息予以立案,完成其网络非法出版取证工作,并出示具体法律法规依据,然后将案件提交人工审核查处。案件处理记录将自动积累到信息库中。
(5)网络游戏与多媒体监管试验子系统, 以网络出版监管小系统的主体功能为基础,试验网络游戏监管的可行方法,发现网络游戏监管的有效模式。同时对网络多媒体出版物监管作出试验性质的探索。
(6)预警子系统,具备对热点问题的分析和监管能力,系统的预警处理子系统可结合统计传播学相关理论,对网络出版物转载频率和趋势进行统计分析,自动发现网络热点问题,对热点问题进行自动分类,分析敏感网络热点问题的发展趋势,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件提前预警。
此外,在检索和管理方面还提供了强大的海量数据信息库管理功能,并拥有智能中文全文检索系统和内容分析处理系统等,可进行深度德文档文本分词、文档自动分类、智能文本挖掘等。
项目意义
该系统基于清华同方自主研发的中文信息处理技术,KBase全文数据库管理系统和TPI信息资源建设与管理平台, Smart Text Miner 文本挖掘引擎及KSpider网络信息资源采集系统和400万级海量概念关系词典等中文智能信息处理的全线产品实现了 对58类互联网不良信息的检测和过滤,准确率达到90%以上,将对国内众多网站实施有效的监管。同时,该系统也是对清华同方这些国内先进的中文信息处理技 术的一次全面考验。
初步形成了网络文化安全监管系统的体系构架和集成,为网络文化安全重点项目起到了应用示范的作用,同时积累了技术和经验,为不良网络文化内容的检测与阻断技术的研究铺平道路。(据中国电子政务服务网)
EPM网络不良信息监控系统
来源:清华同方知网技术有限公司
| 产品介绍 |
清华同方EPM网络不良信息监控系统(简称:EPM监控系统)正是根据互联网信息安全主管部门的实际需要,提出的网络不良信息监管全面解决方案。它能够对 互联网信息进行实时采集、监测,自动发现不良信息并报警,是集人工智能、搜索引擎、大规模非结构化信息处理、中文智能信息处理等多种高新技术于一体的应用系统。通过它低成本、易管理、可伸缩的系统特性,您可以轻松快捷的开展互联网监控工作。
EPM监控系统已成功应用于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的网络出版监管工作中,实现了对网络原创文学、网络期刊、网络报纸等网络出版相关信息内容的有效监管,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了一批网络出版大案、要案。
系统总体架构
EPM监控系统包含多个功能相对独立的子系统,其架构图如下:
数据获取子系统
数据获取子系统是监管系统的基础部件,它利用网络蜘蛛从互联网上抓取数据,直接输入需要监管的网站的网址,蜘蛛即可迅速从这些网站获取数据。
该子系统可以对被监管的网站实时扫描,最开始抓取网站全部网页后,以后都增量抓取网站更新的网页,保证及时准确全面的获得网站数据。采用多线程技术,可同时抓取多个网站,并可以群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分布式运行多个网络蜘蛛,可有效提高抓取网页的速度。
智能代理
智能代理是系统核心模块,它基于先进的浅层语义分析技术,集成多种智能信息处理算法,从浩如烟海的网站数据中准确地识别出所需监管的非法网络信息,并拥有自学习功能。
智能代理子系统组织形式灵活,既能全面监管网络上出现的非法信息,又能重点监管某些网站某些内容。用户可动态增加监管主题和调整分级监管策略,以应对临时性、突发性任务,智能代理系统具有快速调整的适应能力。
多个智能代理可以群集在一起,并行处理网络蜘蛛抓取的数据,可有效提高网页分析过滤的处理速度。
应用服务器
应用服务器子系统是该系统的调度中心,主要起到各种任务的分配、子系统间的消息转发及各子系统的调度。启动应用服务器后,各个子系统即可以随时连到系统中来,也可以随时从系统中断开,而不会影响整个系统的运行。具有很强的扩展性和分布性。
通过TCP/IP连接,各子系统连接到应用服务器中来,由应用服务器统一管理和调度,从而可使整个系统采用分布式部署,让多个网络蜘蛛和多个智能代理通过应用服务器群集起来,提高系统性能。
转存器子系统
该子系统主要作一些后处理工作,接收由智能代理子系统过滤出来的非法信息,利用先进的实时排重技术,将这些非法信息中重复的信息合并为一个案件,并保留重 复案件的其他可用信息。然后将处理过的案件数据和一些统计信息保存到案件库中,在案件库中新增加案件时会立即发出警告,通知相应的客户端,以便及时处理。
用户处理子系统
该子系统是提供给最终用户与监管系统进行交互、对系统内的各种数据进行处理的用户接口。
它 能提供多种角色登录,不同的角色登录出现不同的界面,提供不同的功能。可以以审核人员的身份登录,对案件库中的案件进行处理,根据确认后的案件生成报表; 可以以管理员身份登录,对整个系统进行一定的管理和维护;可以以领导身份登录,从宏观上查看案件的历史统计图和各种报表,并进行处理等。
系统特点
权威的不良信息监管知识库
不良信息的有效监管需要完备的知识库,该知识库与杀毒软件的病毒库作用类似,是系统有效工作的基础条件。由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统战部、国家民委、国家 宗教局、总政新闻出版局、国台办、军科院、中央党史文献研究室等12个部委的相关专家,对互联网禁载内容的分类标准进行了研究,制定了涵盖58类的网络内容监管目录体系。基于该目录体系,对不良信息样本进行了系统的采集、加工和整理,建成了目前国内比较权威和完备的不良信息监管知识库。
基于EPM权威的不良信息监管知识库,用户可直接进行基本的互联网监控,无需再进行艰苦的不良信息样本收集工作。
先进的智能代理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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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解读中国互联网政治:民意直达高层直通车
作者:吴壑辑 来源:北京日报 转自: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站
领导人上网了解民情,政府上网公开政务,公民上网表达意见……种种现象表明,互联网上的"政治互动"不仅改变着政治信息的传播方式,也日渐深入地改变着政治生态环境。这种所谓"互联网政治"正在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为我国政治文明迈向新台阶提供愈益广阔的平台。
沈宝祥 高新民 党国英 周静 答客问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发展迅速,已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方方面面发生了密切联系。互联网的发展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中央政治局曾以世 界网络技术发展和中国网络文化建设的若干问题为主要内容,进行专题学习。胡锦涛同志提出,各级领导干部要重视学习互联网知识,提高领导水平和驾驭能力,努 力开创中国网络文化建设的新局面。这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关注网络问题,研究网络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带来的影响。
网络政治,其实质是一种民主政治,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一种新方式、新途径
问:据去年的互联网报告称,目前我国网民上亿人,而且数量还在迅猛增长,网民在网上言政议政成为网络上的主要现象之一,怎样看待网络对我国政治生活的影响?
沈宝祥(中央党校教授):在国外,民众通过互联网,指点江山,臧否人物,参政议政,已是常事。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公众通过上网的方式参政议政, 也日益普遍。开博客,或网上聊天,是当今各国政要向公众传达自己的政治立场和主张,塑造个人形象,与民众增加互动,争取选民支持的新方式。政要上网,正逐 渐成为一种趋势。人们将民众通过网络参政议政、政要通过网络与民众互动的现象,称为"互联网政治",也有人称之为"网络政治"。
民众通过网络参政议政,实际上是行使民主权利。所谓互联网政治,其性质就是民主政治。这是在高科技基础上,借助互联网推进民主政治发展的一种新方式和新途径。可以说,在我国互联网政治的发展,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形式日益丰富、民主政治不断发展的新表现。
互联网成为传递原生态的群众情绪和民意的重要渠道
问:今年"两会"期间,央视国际频道(CCTV4)开设了一个栏目,叫做"我有问题问总理",短短几天内,就吸引了12万网民竞相倾诉、提问、建言。"两会"期间,网民通过网络提出的问题,达几十万条。网络成为民意上传的"直通车"。怎样看待这一现象?
沈宝祥:"民意直达高层直通车"。这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新景象。"两会"期间,一些代表和委员实名开博客,及时向民众传递信息,不少 网民向他们提出问题,发表意见。这是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同广大民众联系的新方式。一位政协委员说,她将提案初稿发布至博客,竟有数万人点击阅读,三百多人 通过留言或邮件与她交流,使她的提案更完善。通过网络与网民交流,已经成为很多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同民众联系的重要方式。这种方式不受时空限制、方便快 捷,效率高。
打开电脑,一些标题很引人注目:
总书记总理也上网××省委书记发帖向网友拜年
××市委书记上网与市民谈心话发展
××市委书记率政府官员开博客
××市人大开通博客听取民意
××市政协首开博客听取民意
总的情况是,有越来越多的领导干部上网同民众沟通。我国从中央到地方的政府网站,早就开通了。通过网络,我们的领导干部能够便捷地深入基层,听 民意,聚民智,加快决策科学化。而且,网上的民意未加筛选修饰改造,有些是"正常渠道"听不到的,是原汁原味的,尽管有的可能语言粗俗,言辞激烈,但这是 原生态的群众情绪,更是可贵,有助于领导干部掌握下情。
互联网是社会心理缓冲阀、调节器
问:随着社会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和利益结构的深刻变化,人们的社会情绪也不断发生变化,这些情绪不同程度地在网络上表现出来。怎样看待这一变化?
高新民(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互联网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可以说是多方面的,其中,较为重要的一个是具有调节功能,即充当社会情绪、社会心理的调节器、缓冲阀。
在伴随互联网的兴起而衍生的网络文化中,对各种政治信息的传播,我们强调其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对某些娱乐信息则强调其健康、守 法;对于私人博客,则强调其遵守社会道德与法制。对于"恶搞",则需要有辩证地分析,有的是个人情绪的宣泄,有的的确反映了某种社会问题。中国社会各种群 体性事件中,过去参与者多是直接利益相关者,但近年来人们注意到:"无直接利益冲突者"也卷入某些群体性事件中,甚至成为事件的主力。究其原因,这是某种 社会心理的反映,与当下社会结构分化有关。在社会转型以及利益群体博弈的背景下,有的人原有价值观随之消解,或扭曲;有的因遇困难暂时无法解决而生出怨 气;有的因出现消极腐败现象而对党和政府的认同度下降;有的人只是一种简单的从众心理等等。
由于种种原因形成的心理冲突、心理不满需要有发泄的渠道与机会。在西方,社会的不满是通过政党轮流执政来调节的,所以,多党制在西方社会被称为 社会情绪的缓冲阀、调节器。而中国政治体制下,在计划经济时代由于社会结构分化不大,社会调节器的必要性不是那么强烈。但在今天,社会分层、社会价值观等 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人们的心理压力需要一定渠道缓冲,社会情绪需要以某种方式宣泄,这样,互联网、博客等,在客观上就承担起社会情绪、社会心理的缓冲阀、 调节器的作用。因此,对待博客和各种网络言论,只要不触及政治上的底线和道德上的底线,似应以宽容的态度容忍其存在。事实上,在多元的社会,在尊重宪法、 目标一致的前提下,媒体需要有一定的包容性,使各种不同利益群体的不同利益诉求,通过特定的表达平台和表达渠道,能够反映到决策层。这样可以缓冲各种社会 矛盾,有利于稳定社会局面。如果缺乏包容性,过于刚性,不能把各种意见、正当的利益诉求包容在制度化的表达渠道中,反而易于使某些非主流意识形态演化为 "反主流"意识形态,造成社会的紊乱。
一些领导干部对待互联网,仍采取简单的堵、盖、封的传统方法,这是不符合互联网政治的要求的
问:现在,我们绝大多数领导干部具备了利用互联网的客观条件,但仍有为数不少的地方官对网络文化不感兴趣,对"网络政治"更加不闻不问。对待互联网政治,应有怎样的思维方式、工作模式?
沈宝祥:适应互联网政治发展的要求,要有新的思维,要创新工作模式。最重要的,是要敢于增加透明度,直面群众。互联网政治的特点之一,是民众与 领导者直接公开地互动。我们有些领导者不习惯于面对面地同公众讨论问题,仍强调通过所谓正常渠道提意见。他们习惯于暗箱操作,对讲透明度很不习惯,甚至有 一种恐惧心理,动辄采取简单的堵、盖、封等手段,这是民主意识不强的表现。在互联网政治中,直接公开地互动,这就是正常渠道。
当然,我们也要强调,应当理性对待互联网政治。在我国,互联网政治还处在起步阶段,特别是在广大农村,上网的人还不很多。所以,有人提出疑问,互联网上的民意,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公平地反映了民众的呼声。这无疑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
但总的来看,在我国,对领导者来说互联网政治还是新事物,也是一种挑战。党中央对此极为重视,作为领导干部,要勇于接受网络的挑战,从实现社会 主义民主政治目标的高度,因势利导地推进互联网政治的健康发展。互联网政治的发展,是信息时代的必然趋势。我们要主动顺应这个历史潮流,掌握主动,把互联 网政治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新形式来倡导,使之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有机组成部分。
"网上大字报"为什么不可取,如何利用网络整合民意
问:对于我国的众多网民来说,互联网政治也是新课题,是不是也有一个如何正确参与的问题?
沈宝祥:参与互联网政治,无论是表达自己的政治意愿、提出建议,还是对政府和领导干部提出批评,都是严肃的事情,都要采取认真负责的态度。有些网民发在网上的言论,非常随意,不负责任地说话,被人们称之为"网上大字报"。这种态度是不可取的,大家都有责任来设法避免。
周静(清华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从传播学的角度看,大众传媒是文化传承、交流、创新的主要载体,也是一个国家播种、培植、推广、强化其价 值观的重要工具。当文化、价值观成为国家形象和安全的重要目标时,媒体也就随之成为塑造和推广国家形象、进行社会教化进而形成社会共识、维护国家安全和谋 取国家利益的利器。
香港大学教授王绍光在总结实现社会良治的八个能力中,指出:"社会中间有各种各样的势力,政府应该有能力把所有的社会势力引导到制度化的渠道里 边来表达意见、参与政治,不要让它在体制外去表达意见,参与政治,因为那样就乱套了。不要用非正规的方式,示威、游行、烧车那样的方法来表达。但它的前提 是政府要有制度内的渠道,你没有这个渠道的话,它很可能就用制度外的方法来表达了,这叫吸纳的能力,你要有能力吸纳就好了。整合是什么意思呢?社会各个团 体的意见表达了,参与了,但他们的意见可能是很不一样的,甚至是互相矛盾的,所以,你要有一套机制,使他们互相矛盾、甚至尖锐冲突的要求,能够得到协调, 加以整合,最后变成政府的公共政策。其实如何使这些意见得以协调,媒体在其中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而网络传播本身的优势特点决定了它的社会教化和整合效果 会更好。
互联网拓宽了政治活动的空间
问:互联网对拓展政治活动的空间有哪些作用?
高新民:互联网可以成为开展各种政治活动的有效平台。一是成为政务公开、党务公开的平台。公开是民主的前提,是衡量执政党与政府现代化程度的重 要指数。互联网的发展为政务与党务公开提供了便利的途径与手段,有关方面可以在最短时间内以最快的方式把需要公开的事项传递到多个城市与村庄。在基层农 村,我曾看到某些乡镇把村务、特别是村财务收支的明细账输入电脑,任何人都可以前来查询、质疑,以利于群众监督。二是实现公民权利、参政议政的有效途径。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人民参与政治生活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如每年"两会"之前均有大量网民通过互联网向"两会"建言献策,温家宝总理亦曾上网查看 网民的意见与建议。三是可以成为党组织活动的手段。互联网在中国刚刚兴起的时候,一些基层党组织就通过网络开展党的活动,如发布活动信息,上党课,交流思 想,甚至利用网络办理发展党员的某些手续。当然,从通过网络开展党的活动来说,仍有相当大的空间可以利用。比如,建立党内上下沟通机制,通过互联网,可超 越时空限制,实现领导者与群众的互动,真正形成上下良性互动的局面。可见,只要我们愿意积极使用互联网,就能够从中开拓出更加宽广的活动空间。
周静:媒体是公众参与社会政治活动、形成公共舆论、影响公共决策的重要工具。公众依靠网络掌握各方动态,了解公共事务、参政议政、反映自己的意 见和愿望,媒体将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各种问题公之于众,以公众舆论的形式,代表民众与行政、立法、司法等国家权力机构进行沟通、对话,可以督促国家机 关切实兑现为公民服务、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的承诺,对国家公职人员进行评议和监督,对公职人员的腐败行为进行揭露、谴责和控诉,对关涉国计民生的公共事务 发表意见,进行监督,从而实现公众与政府之间的良性互动。
网络媒体极大地延展了公共空间。它能够放开让弱势者表达不同意见,使以往在传统大众传媒上无法实现的个人表达自由和言论自由得到展现,它的快速 与公开特性,为不同社会群体利益诉求的表达提供了一个渠道。目前在中国新闻媒体或政府网站中的论坛,如人民网的"强国论坛"、新华网的"发展论坛"、"统 一论坛"、外交部网站的"外交论坛"等,都颇具影响力。
党国英(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信息技术革命尤其是互联网的应用还有种种好处。因为信息复制和传播的成本显著降低,传统的政府权威可以更好地了解民意,鲁莽的事情就可以少做一些。在推行民主政治过程中,信息技术也使选举和监督成本大大降低,能够提高民主政治的效率。
信息技术革命的深入不仅不会削弱国家的权威,反而会加强国家的权威
问:有人担心,信息网络技术会削弱国家的权威,甚至会影响政治的稳定。对此应怎么看?
党国英:在我看来,信息技术革命的深入不仅不会削弱国家的权威,反而会加强国家的权威,使国家权威运行得更加合理和有效。国家的产生说到底也是 一种技术的变化,只不过是社会技术的变化。一切技术根本的意义在于它促进了人类的专业化分工,提高了人类社会整体福利水平。信息技术革命也是这样。看来, 借助信息技术革命,大众自然可以得到好处,而国家也获得了新的技术资源;如果国家能够利用好这种新资源,多不啻是大众的福利。
信息技术还可以提高社会稳定的程度,减少突发事件爆发的可能性。有了网络,人们的抱怨或不满情绪可以得到缓慢释放,传统权威方面也可以未雨绸 缪,通过有序的工作来化解公众情绪,而不至于因为信息不通,把小事变成大事。所以说,信息技术本身不会颠覆什么,相反,它倒可以为社会建立一种妥协对话机 制提供一种好的技术手段。如果硬要说信息技术革命会颠覆什么,那么,它所能颠覆的只能是官僚主义和各种不民主的施政方式。当然,这也是一个缓慢的过程。
沈宝祥:总之,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对待互联网,要有政治眼光,在发展互联网政治的同时,如何更好地引导,加强管理,防止不良信息的传播,防止 不文明行为的消极影响,尤其是如何防范敌对势力利用互联网进行破坏,这不仅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课题,也是广大网民与领导者、管理者的共同责任。
广东互联网行业东江宣言
来源:广东互联网协会
广东互联网行业东江宣言
2007年7月27日
2007年是广东互联网发展重要的一年。今年年初,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八次集体学习时明确指出,要"大力发展和传播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切实把互联网建设好、利用好、管理好",并为此提出了"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净化网络环境"等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的五项要求。2007 年7月27日,广东省互联网协会组织了广东20家著名网络媒体和相关互联网单位聚集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东江纵队总部所在地罗浮山,召开了以"学习总书记讲话,促进互联网文明"为主题的座谈会,追思革命先辈英雄事迹,探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的网络文化思想的历史起点,思考民族网络文化发展之路,决心抓住难得的历史机遇,为建设中国特色网络文化贡献力量。
为此,我们特作如下宣言:
一、传承东江精神,推动互联网快速健康发展
东江纵队是中共地下党领导的华南地区最大的抗日队伍,广东是东江纵队发源和战斗的主要地区,罗浮山曾一度是东江纵队总部所在地。
"7・7"事变后,东江纵队主要活跃在北江、东江和香港等地,在远离新四军、八路军的敌后战场,靠最原始的武器与日本鬼子战斗。队伍最大时发展到 10000多人。在大大小小的战斗中,歼灭日、伪军6000多人,成为威镇四方的抗日队伍。东江纵队光荣的革命传统,给我们留下了不屈的民族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在新时代仍将不断鼓舞我们披荆斩棘,勇往直前。
广东互联网行业决心承继东江精神,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建设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的指示,积极推动广东互联网事业快速健康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二、贯彻胡总书记讲话精神,积极推动网络文化建设
网络文化发展已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通过互联网这一重要的文化创作生产、文化产品传播和文化消费平台,网络文化已经成为人们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用先进的技术传播先进的文化,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的网络文化,是广东互联网界义不容辞的责任。广东网络媒体和相关互联网从业单位将努力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网络文化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积极促进和发展广东的网络文化事业,进一步提升网络文化供给能力,把互联网建设成为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新途径、公共文化服务的新平台、人们健康精神文化生活的新空间。
三、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共建和谐精神家园
互联网在给人们带来查寻资讯等诸多便利的同时,网上不良信息的传播也在严重地危害着社会。营造健康文明的网络文化环境,清除不健康信息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呼唤。为推动广东互联网界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把互联网建设成为传播先进文化的阵地、虚拟社区的和谐家园,我们愿与全省互联网从业者和广大网民共同努力,进一步加强网络道德建设。我们将从自身做起,始终把国家和公众利益放在首位,恪守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承诺,在业界发挥表率作用,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议,切实做到对有害信息内容坚决不予传播,对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坚决予以抵制,主动引导网络从业人员和网民增强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努力营造健康的网络环境。
四、加强行业自律,营造安全、文明的网络空间
为了广东互联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业内同仁必须承担起应负的社会责任。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有赖于全省互联网界摆正发展与管理、他律与自律、自由与责任的关系,在促进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的同时,切实加强行业自律。我们将认真履行《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广东互联网行业文明上网公约》及《广东互联网行业反垃圾邮件自律公约》等,加强内部管理,落实行业规范,遵守社会公德,加强自我教育,积极促进省内互联网行业由被动自律向主动自律的转变,努力为广大网民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的网络空间。
建设中国特色网络文化,是摆在广东互联网从业单位面前一次重大历史机遇。此时此刻,我们代表广东全省互联网行业沿着东江纵队的足迹缅怀历史,展望未来,立志学习革命先辈的英雄气概和坚定信念,积极推动中国特色网络文化的健康繁荣发展,为广东创建文化大省,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自己的贡献。
宣言签署单位:
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中国联通广东分公司、中国网通广东省分公司、南方网、大洋网、金羊网、深圳新闻网、网易、腾讯、21CN、广州视窗、新浪华南分公司、广州日报求职广场网、广东省电力通信有限公司、广州市车汇通技术服务公司、广东时代互联科技有限公司、湛江金视网上推广中心、深圳市协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汇达通数据通信网络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威视讯股分有限公司。
蔡名照要求网络媒体严格防范和杜绝虚假新闻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工作委员会今天在北京召开网络媒体座谈会。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中新网、新浪网、搜狐网、百度网等20多家知名网络媒体的代表,围绕"杜绝虚假新闻,增强社会责任"的主题进行座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蔡名照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与会代表认为,网络媒体的影响越来越大,为网民提供了丰富的新闻信息,但也存在把关不严、甚至蓄意炒作虚假新闻的现象。网络媒体从业人员一定要从"纸馅包子"假新闻事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从提高从业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完善管理制度等方面入手,确保网上新闻的真实准确,不给虚假新闻提供传播渠道,切实担负起社会责任。
蔡名照在讲话中指出,互联网的前途在于诚信,互联网的发展依赖于诚信,互联网的各种有效应用都必须建立在诚信的基础之上。各网络媒体要以"纸馅包子"事件为反面教材,在网络媒体界深入开展杜绝虚假新闻,维护网络诚信的宣传教育活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使"真实是新闻的生命"这一基本理念在全体网络媒体从业人员思想中深深扎根。
蔡名照指出,网络媒体要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组织从业人员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的6.25重要讲话, 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新闻理论,认真学习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法律法规,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增强自觉维护网上新闻传播秩序的自觉性,增强辨别和抵制虚假新闻的素质和能力。要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对网上的虚假新闻、有偿新闻、低俗新闻和不良广告进行彻底清理,在网络媒体界形成维护网络诚信的思想共识和舆论氛围。要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肩负起网络媒体的社会责任,不辜负广大网民对互联网的热爱和期望。
蔡名照要求网络媒体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杜绝虚假新闻、有偿新闻、低俗新闻和不良广告的制度保障。网站转载新闻要认真核实新闻来源,不登载道听途说的新闻,不断章取义转载新闻,不恶意炒作新闻,逐步建立起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杜绝虚假新闻的长效机制。
蔡名照强调,网络媒体要深入开展大兴网络文明之风活动,自觉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高格调高品位建设网络文化。同时,网络媒体要自觉接受公众监督,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置于广大网民的监督之下。各网站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渠道,为网民举报虚假新闻、有偿新闻、低俗新闻和不良广告等提供便利。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工作委员会要加强各项自律规范的落实,对故意传播虚假新闻的网站要予以曝光。
蔡名照强调,今年下半年,中国共产党将召开第十七次代表大会,这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做好迎接十七大网上新闻宣传是当前网络媒体界的首要任务。我们要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6.25"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网络媒体优势,积极推进和谐网络建设,以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的新成绩,迎接中共十七大胜利召开。
确保大庆期间网络信息安全 31日召开工作会议
作者:赵静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为加强呼和浩特市互联网站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本地互联网稳定工作,确保"60周年大庆"期间网络信息安全,呼和浩特市公安局7月31日在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2楼会议室召开了"呼市地区信息网络安全工作会议"。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包广源同志在会上针对内蒙古自治区60周年大庆期间的网络信息安全问题代表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作了具体安排和部署。他要 求,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政治敏感。各单位要及时发现和防止网上有害信息的传播,对网上不良信息要采取巡查、过滤、拦截、删除等措施,形成在公安网监 部门指挥下的24小时快速处置机制。他提出了客实安全组织机构、落实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登记、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健全登记和识别确 认、计算机病毒防治、关键字过滤技术措施、重要网络系统的系纺备份及应急案等情况;落实网站交互式栏目24小时巡查制度;各互联网数据中心、托管主机和虚 拟空间服务单位、网站制作服务单位要求按时填报本地托管、虚拟主机、专线用户数据、异地托管主机等备案数据;与公安机关建立关闭违法违规网站机制;与公安 机关建立24小时应急处置机制等的具体要求。
在会上,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网监支队队长李宇霞同志传达了《呼和浩特市国际联网单位网上备案的通知》,再次要求互联单位、接入单位、使用计算机信 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包括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联网的单位和所属的分支机构),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首次备案 首先在网上填报电子备案。托管主机用户、开办论坛等交互式栏目的单位初次备案时需提交打印材料,亲自到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办理备案手续。李宇霞同志还针对呼 和浩特市的网络信息安全工作代表公安网监部门进行了具体的、严密的部署和安排。
内蒙古新闻网新闻发言人刘海铭同志在会上说:"内蒙古新闻网是经国务院新闻办批准成立,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外宣办主管、主办的内蒙古地区唯一一家重点新闻网站。坚持社会办网、合作办网、开放办网是我们做强做大网站的重要途径。建立'安全、权威、互动、实用、全面'的门户网站是我们的一贯追 求。我们把安全放在首位,是有深刻内涵和战略意义的。没有安全做保障,权威树不起来、互动难以实现。自治区60大庆期间,内蒙古新闻网坚持24小时值班制 度,并且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建立24小时应急处置机制和反馈机制。"
在谈及网络的安全防范时,内蒙古新闻网新闻发言人刘海铭同志介绍了内蒙古新闻网为营造自治区60周年大庆舆论氛围和迎接党的十七大的宣传工作、以及日常安全预防和控制的具体防范措施。
网通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数据维护中心主任武志同志在会上表示:"我们要采取积极措施,全面落实企业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基础运营商、信息 服务和网络接入等增值服务商要深刻认识到自己肩负的社会责任,自觉将企业自身管理与政府监管相结合,在净化网络环境、树立网络新风中发挥关键的作用"。
会议最后,内蒙古新闻网新闻发言人刘海铭同志代表内蒙古新闻网向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界发出了《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的倡议》。该倡议得到 了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包广源同志和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网监支队队长李宇霞同志的高度赞扬。李宇霞同志还表示:该倡议,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网监支队要和内蒙 古新闻网一起向全社会发出。该倡议在会即受到了互联网界同仁的积极呼应。
美总统选战首度“联姻”网络视频
作者:谢来 来源:新京报 民主党候选人辩论会开创美国历史先河,网民YouTube视频提问决定辩论主题 23日,8名民主党候选人细心聆听网络视频上普通美国民众的提问。他们的提问将成为此次大选辩论的主题。 23日晚,已宣布参加明年美国总统大选的8名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在南卡罗来纳州查尔斯顿举行首场"互联网辩论"。候选人针对网民提出的各类问题展开辩论,这也是美国历史上首次以选民网上视频提问方式进行的总统候选人辩论。 2000多网民30秒视频提问 当天进行的是第四轮民主党总统候选人辩论,但形式之特别却足以载入美国政治史册。 这次辩论由CNN、视频共享网站YouTube和民主党全国委员会共同举办。因为候选人回答的问题是从 YouTube2000多网民提问中选取,内容和形式堪称五花八门。纽约州参议员希拉里、伊利诺伊州参议员奥巴马等8名民主党候选人参加,不过当晚的主角 却不是他们,而是形形色色的美国草根网民。 一改以往公开辩论中媒体记者提问的老套模式,CNN打出了"你提问,他们回答"的口号:美国网民只要在 YouTube上传一段30秒的提问录像,就可能有机会让候选人作答。YouTube最后收集了2300多段录像,CNN从中抽取了50条播放。CNN强 调,他们的选择标准是"比记者的提问更个性化的问题"。 网民五花八门成最大亮点 各式各样的普通美国网民成为这场辩论最大亮点,他们来自不同地方,带着不同口音。有远在非洲的医疗援助人员,伊战阵亡士兵的父亲,癌症康复病人,甚至女同性恋伴侣。他们的问题也涉及广泛,从伊拉克问题到医疗保险,从同性恋权益到飓风救灾,甚至包括候选人的肤色性别。 和以严肃面孔提问的传统媒体相比,来自网络的大多数问题虽然也涉及严肃话题,但大都带有网络视频一贯的无厘头和反叛风格。如一名提问者把自己装扮成雪人的模样,询问候选人对全球变暖的对策;有人把自家浴室作为视频背景;还有人用唱歌的方式把问题唱出来。 也许是头一次面对这种形式的辩论,大多数候选人面对网络录像时都多少显得有些不自然。CNN著名主持人安德森・库珀是辩论的主持人,库珀说,视频没有经过任何删改。无论提问认真还是可笑,竞选人都要立即作答。 CNN被批淘汰尖锐提问 据悉,明年11月总统大选前的三场主要辩论可能都采用类似的模式。不过有媒体人士称,虽然形式上出现革新,但实质内 容并无重大变化,真正针锋相对的辩论很少。此外,还有批评者称,虽然CNN打着"网民做主"的旗号,却对网民的提问进行了刻意筛选,淘汰了一些更加尖锐的 问题。(谢来) 分析 互联网逐步攻占美国政治要地 "网辩"赋予美国大选更多个人化和感情色彩"具有突破性"、"前所未有"、"极具历史意义",这是一些美国媒体对此次民主党候选人首次网络辩论的评价。 传媒观察人士指出,不管是希望能从癌症中康复的病人,还是要求获得承认的女同性恋伴侣,这些"普通美国人"造就了辩论的成功,"网辩"将赋予美国大选政治更多个人化和感情色彩。 对于候选人而言,正是因为网民们拿出发生在自己身边的活生生的例子,才使得政治议题更富生命力。候选人回答时也显得更加坦白、诚恳和个人化。 此外,分析也指出,提问录像中的网民趋向年轻,但他们此前通常并不关注大选辩论。哈佛法学院互联网和社会研究中心主 任约翰・帕夫雷认为,此次网络辩论虽然不会立刻带来革命性的变化,但却将产生深远影响,"将使今后的公开辩论发生变化。"但是,也有人担心政治娱乐化的趋 势正在继续扩大。总统候选人借助网络造势已不是什么新闻,YouTube早就被许多候选人阵营开辟为新的阵地,支持者拉票录像满天飞。因为有学者认为,当 新传媒中的斑斓色彩加入到政治中后,是否还有人会注意传统价值的回归? 不过毫无疑问的是,此次"网辩"把美国政治和新媒体的距离又拉近了一步,使得互联网在美国政治中攻占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重要的地位。 (谢来)
平顶山市公共信息网络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平顶山市公共信息网络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工作原则
2.预警发布
揭露上海政法黑幕的“中华申正网”被关
继"中国百姓网"上月底被关,另一家曾报道上海维权警察张宝亮事件的大陆民间网站"中华申正网"日前也被关闭。网站负责人指由于报道涉及江泽民外甥上海市公安局长吴志明而遭全面封杀。另一方面,张宝亮本人也被公安以利用互联网诽谤他人处以行政拘留。以下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丁小的采访报道。
大陆民间维权网站中华申正网星期一被当局下令关闭,该网站站长任尚燕星期二告诉记者:"昨天下午的事,因为我们这个网站连续报道了上海政府部门的腐败现象。网络部门下令查封,他给我们的服务商发了邮件的形式通知的。"
记者星期二致电该网站的空间供应商福建的越众信息科技服务公司,负责人温先生说这次是收到新闻办的通知,勒令关闭:"我也是收到通知,具体也不清楚,反正就是说他非法传播新闻吧!"
中华申正网负责人山东曲阜工商局干部孔强星期二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此事与他们近期刊登上海前民警张保亮的维权案件以及上海外滩大礼堂失火案内幕,矛头直指江泽民的外甥上海市公安局长吴志明有关, 此前上海警方曾就这事件找到山东当局,而该网在将网站服务器多番转移后,不断遭到公安网管、新闻通讯部门的封杀,终逃不过被关的命运, "一个是关于张宝亮问题的报道,另外是上海外滩大礼堂着火内幕。主要是上海的事情马上要牵扯出吴志明了,中央和中纪委对他的处理很快会有个结论了。关我们网站的不是一家,国务院新闻办、各地新闻管理局、公安部的网监局,所有能管上的,所以我们可以肯定地说这个事情是前国家领导江泽民安排的。"
另一家曾报道上海前警察张保亮维权被政法部门迫害案件的中国百姓网,六月底被上海公安部门强行关闭。而报道的主人公张宝亮本人七月中也被以诽谤他人罪行政拘留十天,公安更威胁如果再有媒体或网站报道事件将对他进行劳动教养。张宝亮星期二对本台表示不便接受采访。
孔强告诉记者张宝亮正就这一行政拘留裁决准备诉讼,但在找律师方面遇到困难,他呼吁关注这位维权警察的命运:"在关注我们自己网站同时,我们也希望呼吁社会关注张宝亮,如果张宝亮不去法院起诉的话,就承认了他用互联网诽谤他人,上海市可能就要逮捕他。 "
开通了两年,每天有约两千浏览量的中华申正网似乎已被列入黑名单,空间服务商温先生说他也爱莫能助了:" 因为他这个网站关注率比较大,可能列入了黑名单。我就至少帮他找了七八个地方,上海、安徽甚至内蒙古这种比较偏远的地方,都没办法解决这个问题。搬到哪个地方都要被查的,没办法。"
孔强表示虽然暂时网站重开无望,但他们会继续以中华申正网的名义发表维权信息:"虽然关了网站,但我们的人没有停着,依然要维护广大民众利益,依然用中华申正网的名义在各大媒体、网站发贴。"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丁小的采访报道。
“网络谣言”批判
作者:黎明 来源:黎明:社会观察
媒体林立,记者如云。有些媒体自诞生以来从未爆出过轰动社会的信息,大部分记者终其一生也没抓住过真正有价值的新闻。
然而,互联网发展到今天,每个上网的人都能发现:互联网技术赋予了他媒体和记者之能,他可以担负媒体之责;如果有些才气和勇气配置在身,他甚至可以闪烁超越职业记者和职业评论员的辉煌。互联网极大地扩展了准记者队伍,它壮大了评论员阵容,让"主流评论员"黯然失色。
互联网让群体性"无冕之王"的桂冠含金量于无形中降低,但它又借给那些有社会责任感的媒体、记者一双翱翔苍穹的翅膀,使得他们能够在无国界的空间放大其信息和作为的价值,而达成这种动人成就,离不开他们的同盟军――具有发布权利和评价能力的亿万网民。
"造谣权"不再专属于主流媒体。过去只能被动接受谣言和忽悠的人,因成为网民而具备了造谣的资格,于是造谣者队伍空前壮大。亿万网民,亿万"嫌犯",形势严峻,焉能不防?
上网以来,我仅遭遇过短信陷阱,那是移动公司和什么短信公司联手挖下的坑,点下去手机费就嗖嗖落入他们合伙的腰包。别的网络诈骗没遭遇过,从未因"网络谣言"而蒙受损失,因此对网络谣言的危害没有切身体会,总觉得网络谣言"乏恶可陈"。
为提高对谣言危害的认识,我专门收集了被主流媒体确认的"谣言",发现他们是"抓小放大",只打苍蝇不打老虎,也有小题大做或蓄意误导的不良倾向。某主流大网连续做专题,以"网络何以成了妖魔化后妈的罪魁"为题,扯来北京电视台的"纸浆包子"假新闻,都当作"网络谣言"的代表大肆挞伐。主流媒体甚至连中央震惊的黑窑事件都敢刻意淡化,它不可能仅为某位后妈的冤情而大动法器,借后妈一事对网络下刀才是真实意图。这点道道,中国人都知道,于是,闻者皆知近日网络"有事",相互告诫"风紧"。
网络的确有"放大"功能,这个功能和人的嘴巴一样,和所有媒体、会议、写作等活动一样。如果只因"放大"就有罪,那人们的嘴巴都有罪,所有传播和议论都 有罪。凭一个"放大"的理由,就把电视台的假新闻按到网络头上,这几乎就是公然的谣言。后妈虐待女孩这条谣言,也并非完全负面,那个可怜的女孩子,因为这 信息的放大而得到了社会关怀。至于澄清后妈的冤情,不费吹灰之力,自己家里的人出证就解决了,这谣言,只有好结果,没什么危害。
"主流"借"后妈事件"提出以下问题:"如何甄别网络上数以万计的事件的真伪?如何避免网络暴民现实中的施暴行为?如何应对网络生活的时代转型?如何矫正被网友滥用的道德权力?"这里,我简答一下这几个幼稚的问题。
"如何甄别网络上数以万计的事件的真伪?"和现实中鉴别无数事件一样。发在网上,就是鉴定真伪的最好方法。谣言上网,比起仅在网下流传好得多,上网就意 味着鉴定开始,就意味着无数能人、多种专业经验介入了甄别和批判。谣言上网,死在网上,不管是那个权威发布的谣言,都活不长。事实上,引导读者鉴别谣言比 单纯的封堵更重要,读者识别能力提高,那些不实信息和谣言就只能被嗤之以鼻。
"如何避免网络暴民现实中的施暴行为?"这是胡说八道。 网上没有暴民,网上怎么施暴?你施给我看看有多暴,能死你你也碰不着我一根汗毛。这说法,将网民打成暴民,扩大"暴民"和"暴力"的范围,其实质是一种 "暴吏思维",为"以言定罪"的违法暴行提供理论依据的。如果说本意是需要避免、减少愤怒情绪和"情绪化怨言",那么,则必须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尤其是在 应起表率作用的"公仆"队伍中避免和减少暴行和丑行。
"如何应对网络生活的时代转型?"恐怕问者也不知道自己在问什么,姑且糊涂答之:有了互联网还不行,还要有互联网精神和规范网上公权的机制。没有民主、自由、平等、宽容的互联网精神和法治保障,人人上网、泡在网上的"网络生活",依然是旧草民时代的生活。
"如何矫正被网友滥用的道德权力(估计此处的"权力"应为"权利")?"网友的权利,该有的还没有,已有的不能被侵犯,蓄谋进一步强化钳制公民表达,违 背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原则。"网友滥用权利"是个伪问题。"道德"如果产生权力或权利效果,多多"滥用"好了,应该庆贺。因无制约而不道德的权力,时时 在滥用着,这是个真问题,但网友目前还没办法矫正它。
对大家信什么谣言、为什么信某个谣言感兴趣。我如果说"中国乒乓球队囊括世界大赛金牌",大家容易接受这个谣言,原因是这和事实太"接近";我如果说"中国足球队 夺得世界冠军",这就会当场挨骂了,因为这距离事实太远。有趣的是官方对这两个谣言都不会在意,更不会追查,因为它是"善意"的、"爱国"的。事实上,我 们一些懒惰的官员历来鼓励善意的、爱官的谣言,以至于"爱国谣"层出不穷,以至于爱国和谣言、谎话脱不清干系,使得一批"爱国者"擅长以"捏造事实"来爱 国。
"纸浆馅包子",信这假新闻的人多,因为现实的食品安全问题比这更严重。比如地沟油生产销售的一条龙,比如死猪瘟鸡死猫烂狗也上 市,农药残留超标的瓜果蔬菜,有毒的饲料育成的鱼肉,隔年的月饼馅,添加"吊白块"、苏丹红等有害化合物的多种食品屡屡见诸于报端。放在平时,"纸浆馅" 新闻也就过了,但我们历来重视国际社会的声音,这次碰上国际社会正特别关注中国食品安全,于是这种来自民间的丑行,意外地和权力形象挂上了钩,影响很坏, 损失很大。
分辨"恶意"、"善意"和"政治正确"与否的谣言,我们的官员是专家。"没有非典","松花江没被污染","上调印花税从来没听说过","灾区人民带着过年的心情"…… 这些不是要命就是要钱的谣言,是善意的――没有理由,就是善意的。官员和主流说的,要说这都不是善意的,你是恶意的!济南爆炸案,那是网络谣言,必须矫 正,没过几天段义和被抓了,还要引导矫正,虽然罔顾事实到了不成体统的地步,可这都是善意的,政府和官员行为么,不成体统也是善意的、正确的。
我们的一些"公仆",对人民高标准、严要求,不是世界第一就是世界第二。尽管自身患有假大空的顽疾,有"亩产万斤"的不堪往事,却仍然不顾自己健康状况 兢兢业业地管教我们的人民,要求低素质的草民皆不妄语失言,赶猪似的鞭策人民朝着如圣如神的方向前进。这是什么精神?这是我绞尽脑汁造谣都表现不出来的精 神。
只要是说社会黑、官场黑、官员黑的谣言,公众的分辨力极差,这是一个非常不好的现象。我们应该一道坚决反对造这样的谣。不仅以道 德的理由强烈鄙视造谣者,也从智力上鄙视他们:在这个领域,任何造谣者都是缺乏想象力的笨蛋、画蛇添足的蠢货。再则,我们的公仆也没必要在意这些"黑信 息",因为任何"抹黑"的努力,对公仆都是徒劳的。
在大道被封锁时,小道熙熙攘攘;在信息被堵截时,实话和猜测、假想、谣言势必一起 飞短流长。谣言其危害,大小不在本身。即使是弥天大谎加上每人都信以为真,如果没有现实的暴力、强权介入,也成不了多大祸害。亩产万斤的谣言,要是不跟上 按亩产数搜刮粮食的暴力,也就是说说笑笑就过了的事,除了谣言制造者颜面扫地,没什么了不起的大事,而强力推行谣言为集团利益服务,就出要广大群众性命的 大事了。
为了严惩造谣者,我们应该扫清历史遗 留下来的障碍,给严惩造谣者提供合乎情理的、能够服众的"量刑标准"。在此严肃建议几大媒体寡头,为以往所造的特大谣言向全国人民道歉。造世界第一的谣却 依然牛皮哄哄,实为公众群起效法造谣的伟大动力;造大谣的如果不检讨不道歉,对造小谣的人严惩说不过去的。量不了重罪的刑,对其他的量刑可怎么办呢?难道 让政府、法庭永远以不讲道理的形象硬办吗?现在,是我们的喉舌应该为党分忧的时候了。
几年前,李希光教授鼓吹实名制,网民砸的砖头他几辈子盖房都用不完。现在,实名制的官方意愿更强了,不管网民什么意见,看来将要"强行代表"。我反对实名制的初衷和理论,但本人却从一开始上网就是"裸 奔"。我认为:在言论自由权利不落实的情况下,"实名"能强化侵犯权利的随意性,起到钳制作用;另一方面,公众如果始终依赖"虚拟"的虚假保护,以匿名隐身的方式发言,那就意味着因勇气匮乏而回避了义务和责任,形成"准公民"角色的缺席,对现实实体则永不具备正式的交流、对话的资格――这显然会让权利的落 实与保障更无希望。所以,在网络上需要"一部分人先'实'起来",光明正大地采用利于传播的策略与方式,努力发出个体的、民间的声音。
为维护话语权而反实名制,同时我也不怕实名制。不怕,但不要求别人都不怕,因为大家知道的确有些可怕,知道"没有人因为网上发言被抓"是不折不扣的谣言。有这种"可怕"存在,轮不到谈什么"公信力"和道德的管理与矫正。
冒着政治风险谈谈济南的天气
作者:萧锐 来源:中国选举与治理网
谁能够想到,鲁迅先生在七十多年前写就的《忆刘半农君》,居然为我们留下了一个万全足以防身的表达句式――今天的天气哈哈哈……又有谁能够想到,在公民表达权利神圣不可侵犯得到宪法确认的今天,参与网上论坛讨论天气的问题也会招来祸事?!或许想不到,但却是客观现实。
事情缘起于济南7月18日的一场暴雨。据媒体报道,网友"红钻帝国"因其发帖"内容有明显的唬人噱头,营造了暴雨过后的恐怖气氛,里面有灾害造成多少人死 亡的虚假信息"而遭到举报,后被警方找到并对其进行了治安拘留。这位婚纱影楼工作的23岁女子在关于"济南暴雨是否淹死人"的网络讨论中,采取转载其他网 友的现场描述与引述自己朋友说法等方式回帖,表达对于有关部门辟谣的不信任。
针对本案中的法律适用问题,有关专家已经明确指出,不能将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与传播小道消息混为一谈,后者是不应该属于违法行为的。更何况即使是前者, 也不单单要有基本散布谣言的行为,还要有危害的结果发生。笔者认为,在本案中恰恰缺乏的就是客观结果所应有的具体指标:在"很多人都表示质疑"的情况下, 如何确定当事人行为与所谓谣言散布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是否因为所谓谣言而造成人心惶惶、抢购等秩序混乱的局面?即使有一定程度上的人心不稳,那是因为特 定关系人的"谣言"所致还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够的结果?……这些都是应当作现实考量的,而不能在突发事件中仓促适用甚至是作人为解释。在笔者看来,法律规定 的模糊有时候是缺陷,有时候却恰恰是法律对于公民权利保护的特殊需要。
在很多时候,我们对于法律的态度往往存在"需要时就拿来,不需要时就走开"的态度。在具体个案的运作过程中,我们对于事件的解读也往往不能仅仅局限于法律本身。依据当地一家大型企业高管的报警而采取不得不为的警方行为,其妥当与否更值得我们进一步商榷。
我们整个社会的辨别能力缘何如此不堪?我们对于真相的公开与保守之间缘何存在如此大的张力?到底是什么样的回帖导致了如此严重的后果?直到记者跟踪采访,当地警方都不愿透露'红钻帝国'的发帖内容,理由是"担心帖子内容再次引发社会恐慌"……
好有威慑力的谣言啊!每每出现社会突发事件的时候,为什么由政府部门公开的真相面对那些坊间流畅的"谣言"总是处于心虚与力不能敌的状态?在笔者看来,真相打不过"谣言",要么是因为真相被人为地有所保留,而谣言中残存着部分被掩盖的真相成分;要么就要归咎于政府公信力在以往事件处理中的不良记录。而在这 样的事件中,公民个体的知情权曾经被甚至正在被剥夺,或者无法正常完整地享有,他所表达出来的质疑与不满,不能够也不应该作为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头。
公民的表达自由,并非仅仅指的是关于民众私权利方面的言说自由(这方面除论了奉行禁欲主义的宗教国家外,其他国家恐怕都不会也不屑于去加以强力管制),更重要的是要包括公民对于公共问题与社会管理的发言权,当然也应当包括对于整个社会应急机制表达批评的权利。而对于表达自由的内容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充分保障公民发表错误言论的自由。"我们永远都不能确信我们所力图窒闭的意见是一个谬误的意见,假如我们确信,要窒闭它也仍然是一个错误。"
济南的天气不应该只有"哈哈哈"之类的回答,当《7・18济南下雨了吗?没有吧!》的新帖下面,满是'表示没有下过"的跟帖时,不知道被刺痛的人会是谁?
面对暴雨,我们的相关应急机制是否切实有效的运转;面对流言,我们的信息是否足够的坦诚与公开;面对公民的质疑,我们是否拥有足够的容忍与起码的自信……这些都应该是突发事件所给予我们的考验,更是公民权利应当得到彰显的关键时刻。
2007年7月25日于并南山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