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anuary 5, 2009

什么是“情报”?

来源:废话一筐

废话一筐:

    张善光先生是个什么人?我不知道。这个帖子是迄今为止,我看见他发的唯一帖子。我必须说,这是一个很好的帖子。好在哪里?就是这个帖子发现了一个细节:我国刑法里的一些入罪条款模糊,而造成这个模糊的关键词,就是"情报"。张先生查阅了我国现有法条,发现情报既不属于国家秘密,也没有其它明确定义或界定。 但刑法第111条居然规定:"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以......"。这就给国民带来隐忧,即你和外国人或者境外机构和人士交流任何信 息,都可能触犯了刑法。因为,这可以被理解为"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你将被处以......。

    这是一条明显悖理的法条,可却堂而皇之地载在我国刑法上。如果严格执行,则中国许多国民将被定罪。而模糊执行,则给某些别有用心的人,进行选择性合法伤害 提供法律依据。在改革开放30年后的今天,中国有太多人每天都在和境外交流信息,而信息自由是明载于《联合国人权宣言》里的。这样明显侵犯人权的法条应该 立即从法律中剔除。并且,应该审查过去立法中,有没有其它侵犯人权的类似条款。这对国民来说,非常重要。因为在没有人权保障的国家里,人人都有可能随时成 为权力的牺牲品。

    胡适先生说:"少谈点主义,多研究问题。"我想张先生的较真,正与先贤的指引吻合,这是我说他的帖子很好的原因。国民只有不断的较真,才能摆脱愚弄,才能真正地对社会实现毫米推进。

全国人大常委会必须回答什么是"情报"

  张善光

   全国人大常委会:
  
    自1998年以来,我们国家有多位公民被法院判决犯有"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处以十年以上重刑。这些公民之所以被定罪处刑,或者是因为他们把基层政府 到老百姓家打、砸、抢的犯罪行径拿到了国际社会曝光,或者是因为他们同境外媒体朋友讲述了倒闭厂矿的工人悲惨的生存境况 ......
  
   情报会给公民带来如此大的灾难,那么,究竟什么是"情报"呢?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情报"一词仅仅只在刑法第111条中出现一次,而根据该条的文字表述:"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以......" 可知,刑法中的"情报"不属国家秘密,它所涵括的内容是在国家秘密之外。国家《保密法》对什么是国家秘密做有明确界定,即"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 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而什么是情报,现行法律却没有任何解释。
  
   2001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对"情报"做了司法解释,即"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依照规定不宜公开的事项"(由此亦可知,"情报"不属 国家秘密,否则就无须再对"情报"做解释了)。在这个解释中,最高人民法院对什么叫做"尚未公开"和"依照哪一级哪一个部门的规定不宜公开"未做丝毫说 明,因而,我不知道在咱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哪一个公民或法官能够依据这个解释分辨出什么是情报什么不是情报。如果用最高人民法院对"情报"所做的上述含混不清的解释做评判标准,那么,某地发生矿难,乡政府或县政府不准公开,某警察打死了人,派出所或公安局不准公开,某法院院长与诉讼当事人一起吃喝玩乐,地方政府不准公开,这些内容便都统统可以认定为"情报"。如此一来,所有与境外人员有交往的中国公 民随时都有可能被判罪关进监狱。显然,从最高人民法院对"情报"所做的解释中可以看出,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法盲,或者是一个随时都准备把所 有中国人关进监狱的独裁者走狗。另,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000年3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四十二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 刑法中的"情报"根本就无权做解释,对"情报"做解释的权力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才具有。因此,最高人民法院自告奋勇对"情报"所做的含混不清的解释尽管极 其无知或极其险恶,却仍属于无效,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由是可见,在我国现行法律中,"情报"是一个十足的空白概念,它象一个突然从坟墓里钻出来的阴影,或者象一个猪、牛、狗杂交的怪胎,无人知道是个什么东西。
  
   鉴于以上情况,我作为一个公民,依据宪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有权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严肃、认真地提出下面数个问题,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此回答:
  
   一、既然"情报"不属于国家秘密,那么究竟什么是法律意义上的所谓"情报"?
  
    二、类似于下面这种众人皆知的基层政府违法犯罪的行为是否属于"情报"? "某乡政府一伙人到农民张喜仁家催收上缴费,张喜仁不在家,那伙人就抢走了张喜仁家中的牛。张回家后,误以为是村干部和乡政府一起所为,于是报复性地将村 党支书才11岁的孩子绑架到自己家,扬言不退牛就不放人。乡政府闻讯慌忙报警。县公安局立即派了十几个全副武装的警察匆匆赶去包围了张喜仁的家。此过程 中,矛盾激化。张喜仁用菜刀砍死了那个孩子,张本人也被警察乱枪击毙在现场。"?
  
   三、刑法第111条规定: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可以判处最高至死刑的刑罚。因而可知,在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利益方面,"情报"与国家秘密同等 重要。既然如此,全国人大常委会为何只对国家秘密做司法界定,并制定一系列相应的保密措施,而对"情报"既不做司法界定,也不制定保密措施?
  
    四、刑法第398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刑法第432 条规定:"军人违背保守国家秘密法规,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军事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刑法的以上两条规定均未提到"情报"二字。既然 "情报"同国家秘密一样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利益,那我们的立法机关在制定法律时,为什么只担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泄露国家秘密,而丝毫不担心他们泄露" 情报"?
  
   五、法院拿不出什么是"情报"的法律依据,却任意认定这个信息那个信息属于"情报",把公民定罪处刑,其行为是否违背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基本原则?如果不违背,请讲出理由;如果违背,该怎么办?
  
    六、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情报"不做法律界定,不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有人认为,这是一种严重的不应该有的重大疏漏,它必然造成大量的情报被不知什么是情报 的老百姓在不知不觉中提供给境外人员。如果是这样,全国人大常委会则触犯了刑罚第 397 条,犯有玩忽职守罪;也有人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情报"不做界定,不规定保密措施,是故意不让老百姓知道什么是情报,以便放纵法院把那些批评政府违法 犯罪的公民以"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为名关进监狱。如果是这样,全国人大常委会则违背了宪法第 37 条规定,并且触犯了刑罚第3条。以上两种情况,那一种最符合实际?
  
   上面牵涉到"情报"的六个问题,事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究竟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宪法还是仅仅只是某个利益集团的"王法",事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体老百 姓究竟是国家的公民还是权力者的臣民,事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究竟是得到国家保护还是不受国家保护?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作为中华人民共和 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必须认真、负责、及时地予以答复。如果全国人大常委会继续高高在上,蔑视公民,对公民的合法提问不屑理睬,那么,你们就 是在无声地宣告:全国人大常委会不是中国人民的全国人大常委会。

工信部王秀军:推广健康文化 抵制低俗之风 共建和谐网络

来源:艾瑞网

 【艾瑞网消息】1月6日,由中国互联网协会主办,中国网民文化节组委会承办的首届中国网民文化节启动典礼北京新世纪日航酒店盛大开幕。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黄澄清、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理事长高卢麟、工信部通信保障局局长王秀军、Google全球副总裁兼中华区总裁李开复、搜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CEO张朝阳,艾瑞咨询集团总裁杨伟庆、中国网民文化节组委会办公室执行主任曾明发等嘉宾出席本次会议。

       以下是工信部通信保障局局长王秀军关于推广健康文化 抵制低俗之风 共建和谐网络的精彩演讲:

  王秀军:尊敬的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正在关注此次大会的网民朋友们,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参加中国网民文化节启动典礼,我国的互联网发展迈 入15个年头,我们的互联网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通过广大网民的积极参与,努力构建健康和谐的网络文化和网络环境,这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是一次 非常有利的探索,借此机会,我对此次活动的举行,表示热烈祝贺。

  经过15年的发展,目前我国网民数量以达2.9亿,居世界第一,中国网民在借助互联网改善生活品质,提升工作效率的同时,也通过键盘和鼠标创作 网络文化,08年在抗击南方雨雪冰冻灾害和抗震救灾中,通过网络论坛凝聚力量,给灾区人以极大的精神和物质支持。中国网民同样以特有的方式表达爱国热 情,08年6月20号,网民们提出的一些建议和建议,我们非常关注的,我们强调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因此想问题,做决策,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胡总书记讲话充分说明了党和政府对网上社情民意的高度重视,也是对中国广大问民在社会进步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充分肯定。在网民群体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互联网业界更需 要加倍努力营造一个和谐网络环境。在打击网络淫秽色情的基础上,会议强调要采取有利措施,坚决遏制网上低俗之风蔓延,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推广健康网民 文化,自觉抵制网络低俗之风,共建和谐网络,推动促进为互联网健康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构建健康绿色的网络环境,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我们要按照积极利用,大力发展的原则,创新发展思路和工作理念,积极实现网络发展特点和规律。充分发挥互联网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真正讲互联网建设,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先途径,公共服务的新平台和人民健康精神文化的新空间,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二,以创新精神加强网络文化和管理。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宣传科学真理,传播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正气,要以积极态度,创新的精神,不断提高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积极传播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突然形成一批体现现代精神的网络文化品牌,以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服务网民。

  第三,积极开展网络文化治理,互联网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广大网民的同时,也带来一些安全问题,当前各种垃圾信息在网上扩散,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我们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管理,不断净化网络环境,努力保障网民的合法权益,使广大网民能够健康上网,安全上网, 放心上网。

  第四,充分发挥互联网行业协会的作用,团结业界和广大网民共同参与互联网。近年来中国互联网及各个专业组织,积极开展工作,维护网络秩序,保障网民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贡献。希望中国互联网协会在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时要积极行动起来。团结业界和网民,全面履行自律公约,积极倡导传播文明健康信息,要充分发挥网民的主体作用,尊重广大网民,团结广大网民,共同通过我国互联网事业健康发展。借此机会,衷心祝愿朋友们新年快乐,万事如意,最后预祝本次首届中国网民文化节启动典礼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附:抵制互联网低俗之风,倡导绿色健康的网民文化―中国网民文化节启动新闻通稿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我国网络规模不断扩大,网民人数也跃居世界第一。网民人数的激增及其活跃的网络行为给我国互联网产业不断注入新的活力。当中国网民群体不断发展壮大,并已日臻成熟的时候,网民更加需要拥有一个绿色、安全、良性的网络环境。

   为了落实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的精神,对网上低俗信息进行有效抵制,强化行业自律,推动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开展广大网民喜闻乐见的互动活动,探讨网民文化的发展趋势,进一步引导健康的互联网文化前进方向,促进整个行业的和谐健康发展。2009年1月6日,首届中国网民文化节活动(以下简称"网民节 "www.wangminjie.cn)启动典礼在北京隆重开幕。会上公布了由网民投票选出的网民节日期和徽标。为了充分调动网民的积极性,发挥网民的创造性,鼓励网民更多的参与到互联网的建设中来,网民节组委会决定由网民亲自选取网民节的日期、徽标等活动构成要素,历时3个多月时间,参与征集评选的网民人数近50万人次,调查显示66.8%的网民希望设立网民自己的节日,43.97%网民支持9月14日为网民节,1987年的这一天我国发出首封电子邮件 "跨越长城、通向世界"。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保障局局长王秀军、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理事长高卢麟、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长黄澄清,以及张朝阳、李开复、张向东、杨伟庆等各大互联网企业高层人士和业界知名的专家学者等近百名嘉宾出席了本次大会。王局长在会上做了《推广健康文化,抵制低俗之风,共建和谐网络》主题讲话。随着中国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中国网民作为一个不容忽视的新型群体,已经出现在当今中国信息社会的舞台上,并且日益展现了强大的生命力和影响力,但是也出现了网上低俗之风,严重危害广大青少年身心健康,直接损害广大网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悖于社会公德。互联网行业要做到发展为了网民、发展依靠网民、发展成果服务于网民,因此我们需要营造一个绿色健康的网民文化氛围。中国互联网协会顺应形势的需要,组织策划中国网民文化节活动是贯彻"人本思想"和创新精神的一次积极探索,很有意义,也很有必要。

   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理事长高卢麟在开幕式上致开幕辞,高理事长总结了2008年这一年里中国互联网的高速发展情况,他说:"中国网民在互联网行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中国互联网协会作为互联网行业组织,多年来一直以引导互联网行业健康发展为己任,希望通过举办网民文化节以及相关的活动,探索网民文化建设的新思路、新观念,进一步引导健康的互联网文化前进方向,把"文明上网"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本次"网民节"启动仪式围绕"推广健康网民文化,共建和谐网络新风"的主题开展,分设"无线网民价值,无限网络机会"、"2008年度中国反垃圾邮件年会 "两个分论坛,围绕中国企业信息化建设,强化企业的规范邮件营销意识,建立健全企业信息化服务体系等问题展开深度讨论。会上艾瑞公司总裁杨伟庆先生代表组委会网民研究课题组发布了"中国网民行为调查报告"。

   中国网民文化节组委会办公室执行主任曾明发介绍中国网民文化节随后的活动安排,将着重于全方位提高网民对互联网的认知度,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宣传健康文化,同时加强推广互联网领域的各项有益信息交流,传递最新网络应用动态,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网民文化,为促进全球互联网繁荣有序地发展贡献一块特别的文化基石。

网友评论“整顿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

1、猛辣律师:我们都是稻草人?

今天,国务院新闻办、工商总局、公安部等七部委联合召开了《关于整顿互联网低俗之风的专项行动》的电视电话会议。

新的一轮控制网络文化,打击亿万网民已经少得可怜的说话自油的运动又一次开始了。人治社会的统治者就是这样的:统治集团不是依法治国,而是以人治国,说具 体点就是以统治者个人的切身利益以及喜怒好恶统治人民。这就是为什么在我们这个国家,在我们这个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法律反复多变形同虚设,各种各样的运动 则连连不断进行的根源。

在此,猛辣律师想断喝一声:之前我们所有的网民在网上发表任何言论都要被审核,数不清的言论被删除,这些审核的依据是什么?标准是什么?而删除网民言论的 依据是什么?理由又何在?而现在又要搞新的整顿,请问什么是低下?什么是粗俗?什么是下流?标准是什么?由谁定!?对于这些问题,谁能给我们一个答案!?

民众享有权利和自由的程度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和民主程度最重要也是最直观的标尺。在一个民猪和自油的社会,核心价值是公民个人的自油和权力,最神圣不可侵 犯的是公民的基本人全。而一个专|制社会,统治者强调和保护的,则是所谓的公共利益(也称集体利益或整体利益),而个人利益,只能服从和服务于公共利益 (其实就是统治集团的既得利益)。所以,现代文明社会,老百姓接受的都是权利教育,而专|制社会,老百姓接受的则是义务教育,远到"五讲四美三热爱",近 到"社会猪义荣辱观","八荣八耻"之类。

所以,民主社会里,公民的自|由权利都把握在自己手中,而专|制社会里,老百姓则无法把握自己的命运,他们的命运随时会因为统治集团,会因为某个统治者个人的利益和好恶而受到侵害,遭到改变。

其实,所有的这一切,都是不可避免的,因为专|制政|权就是靠谎言和暴力取得和维持的,所以,讲假话大话空话、睁眼说瞎话,便是专|制政|权的最重要的统治方式。同时,控制舆论,禁民之口,不让民众说实话和真话,便也是专|制|者的重要统治手段。

难道我们真的都是稻草人!?

2、面包加白开水:河蟹的中国,很好很强大

今天上网一条夺目的新闻迸入眼帘。七部委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 对影响恶劣网站绝不姑息迁就。文中说" 一些网站钻政策法规空子,采取打擦边球的办法,以多种形式发布格调低下、内容粗俗甚至低级下流信息,严重败坏网上风气。网上低俗之风泛滥,严重危害广大青 少年身心健康,殃及千家万户,祸及子孙后代,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各界十分关注,广大群众反映强烈,许多家长发出'救救孩子'的呼声,强烈要 求党和政府采取坚决措施加以整治。"与此同时另外一篇新闻也出现在各大网站。中国公布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首批曝光网站名单。在这份长长的名单上:Google、baidu、sina、天涯等知名网站全部沦陷。也罢,在中国这片神奇的土地上没有什么不可能的事情。只希望我放在Google Picasa上的"低俗"图片不要被和谐掉,要不还是自我和谐算了。。。。

七部委集体脑残,这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其他国家都没有的事",林卡脖、刘内裤、杨不归感动得泪流满面。

3、GG圈:给中国互联网和不法信息举报中心的一封信

针对此文所写: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第一批曝光网站名单

感谢以下网站,对用户非常体谅!法不治众,否则为恶法。如今恶法横行,天下昏乱,胡锦涛主席提出不折腾,无为而治的理念,就是要你们这些无能的官员不要折 腾,不要用恶法混行天下,要拿出适当的方法,在不折腾中治理。不是谁的网站比较有钱,谁的网站流量大,用户多,就掐着别人搞!你们表扬的网站没有人用,没有内容,当然没有不健康的东西,这不是废话吗?一个国家人都死光了,当然没有犯罪!何谓不健康,成人看图片,上符合天道伦理,下符合人性使然,要你们去管?是不是治理污染还要管人不准放屁呢?澳大利亚治理污染是要改善牛羊放屁的污染问题,中国人口大国,放屁问题更严重啊,建议你们管一管!

4、张樊:栽在没有"及时删除"低俗内容的四大门户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公布了"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第一批曝光网站名单",两大搜索(百度、谷歌)和四大门户(新浪、搜狐、腾讯、网易)赫然在列。

照理说,这些网站应该是遵守法律、倡导网络文明之风的表率,但无一例外地存在"大量违反社会公德、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低俗内容"。这也是整个中国互联网的缩影。

客观上说,这六家网站在国内互联网的内容建设方面是最为规范的,不良内容是最少的。看看被点名所存在的问题,无不都是网站的自动服务所带来的问题:谷歌、百 度的搜索提供了色情网站及色情图片的链接;新浪、搜狐、网易及腾讯都是"相册"、"博客"等空间因为网上上传低俗内容,网站删除不及时。

这就带来一个法律问题:针对网友上传的低俗内容,网络服务商的法律责任何在?

针对自己所提供的"相册"、"博客"等空间,网络服务商负有监管的责任,保证网友上传的内容合法。但由于无法事先进行审核,一般情况下网络服务商事后及时删除即可免责。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公开点名批评这些网站,大都理由是"删除不及时"。我们不知道这些网站是多久没有删除,也不知道该中心"及时"的标准是多长呢?多长时间内算及时,目前我国法律法规都没有相应的规定。

众所周知,"及时删除"的标准确定必须科学合理。太短,则加重网络服务商的运营成本;太长,违法内容早已扩散开去。

必须慎重给"及时删除"确定个时间标准,才能更加明确加强网络服务商的监管责任。

5、视界:另类的互联网站排行榜

年底清算。各类排行榜层出不穷。官方也爱凑热闹,整出个《中国公布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首批曝光网站名单》,颇有系列的架势。

关于互联网内容监管问题,应该是老生常谈。就像严打,打一次冷清几天。彼此都很默契。

此份名单的意义在于:

1,让网民精准地找到所需内容。至少提供区域了。

2,某官方版网站排行榜

3,免费的宣传推广。

附:中国公布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首批曝光网站名单

6、徐迅雷:"低俗"与"高俗"

当今时代,令人不能自拔的,除了牙齿还有网络。网络是现代化的重要工具,网络不是万能的,但没有网络是万万不能的。互联网很好,网上的主流民意也挺好。然而,网络这个地盘很宽很强大,有时确需洒扫。

2009一开年,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就展开了,为期1个月。首批19个网站被曝光,主要是"存在大量低俗图片"、"删除不及时"。

啥是"低俗内容"?尺寸需把握。摄影大师的人体艺术作品,就不可能归为"低俗"。目 前"低俗"的概念还不很清晰,重要的是得告诉公众"低俗"的基本标准,让网友能初步判断自己要发的文字或图片或影像是否"低俗",先行自我把关。如果缺乏 标准,自然就胡贴乱发,所以标准问题是个重要问题。香港的电视就规定不可露点,得打马赛克。当然,电影是厅堂,电视如广场,而互联网像大地,大地要"环保 ",但不宜拿厅堂卧室的洁净标准来要求大地,否则所有的人都要去做清洁工了。

有人提问:百姓有没有"低俗"的权利?这个问题不难回答。公域和私域是不一样的,在 私域你有"自我低俗"的权利,而在公共空间,则要求你"随心所欲但不逾矩"。"公民拥有在不伤害他人的前提之下满足个人各种感官欲望的权利"(社会学家李 银河语)。这也就是说,私域的权利不可侵犯剥夺,公权力要管的是可能"伤害他人"的公共空间。

互联网当然是一个重要的公共空间,在这里,我们需要培养积累公共空间意识。有学者提 出,我国民众千百年来只注重"朝廷""家庭",缺乏公共空间意识。这是有道理的。由于公共空间意识的习惯性缺乏,导致出门玩耍、出国游赏时随地吐痰、大声 喧哗等等非文明现象――没有公共空间意识,就没有在公域尊重他人的习惯。我多次在评论中提醒网络注意"合成谬误",现在似乎有一种集体无意识,认为互联网 是大家都可以随心所欲撒野乱来的,这可不对。

除"低俗"之外,我认为网络还要当心"高俗"。"高俗"是貌似崇高、假装正义、扮演 伟大、粉饰太平,表面上看用意不错、目的很好,实际上比"低俗"为害更烈,只是这种"思想性损伤"不见血而已。最典型的是网络狭隘民族主义的勃兴。不久前 一个名为《2009,中国加油》的视频风行网络,被称为"史上最牛小学生诗朗诵"。是一班小小年纪的学生站在教室里,进行"义正词严"的集体诗朗诵,显 然,诗歌不是学生自己写的。听听那诗句:"大雪,像西方的价值观,自由地飘洒,漫天哀愁,一地冰碴!""瘦瘦的欧罗巴,挡不住天朝的金戈铁马,地震的余波 也能把法兰西摧垮!""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不改旗、不易帜、不回头,将反华者狠狠地踏在脚下!"

"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是说改革开放的,那么好的"三不",既高屋建瓴又通俗易 懂,却被用来宣扬仇外排外、反对开放的"伪爱国"情绪了,这就是典型的"高俗"。呵,此等"高俗"的网络内容,偶尔见之可一笑了之,但繁茂了、风行了、充 斥了、塞满了网络,其危其害,不可小觑。

7、废话一筐

  才闻胡说:“不折腾。”就见有人胡折腾。这不,我们又见到“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刮来,且已经公布“第一批曝光网站名单”。看来,还准备“不懈怠”地公布第2批、第3批。从首批名单中,我们看不见任何官方网站的踪影,难道他们就都是高雅的?

  网络从她诞生之日其,党国就疏忽了。这是党国没有与新技术保持同样的与时俱进的原因,于是乎,亡羊补牢,此后,不断地网络扫黄、网络整治、网络封闭,但都挡不住网络的蓬勃发展。这种事情,说多了不好,借用毛泽东的一段话收尾:“蚂蚁缘槐夸大国,蚍蜉撼树谈何易正西风落叶下长安,飞鸣镝。”

中国开展整治互联网淫秽低俗之风专项行动

来源:RFA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和公安部等七部委星期一在北京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在全国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杨家岱的采访报道。


星期一电视电话会议的名字是"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但从新华社和西方主流通讯社的报道来看,整治内容其实包括两个东西:淫秽色情信息和低俗信息。

纽约城市大学教授夏明表示,周期性开展此类整治行动为中共政权结构所决定:

 "无论从以前的反精神污染或者是扫黄或者是三讲、三热爱、八荣八耻等等,整个共产党传统的对意识形态的控制、对正统思想的扶持、对所谓的非正统的理念、行为或者思想的打击,我觉得这是中国整个政权结构的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夏教授表示,从以往的情况来看,不能排除当局想通过这项行动达到一定的政治目的:

"中国政府是希望通过非政治的手段也达到一些政治的目的。对那些具有政治意涵和政治结果的那些网站和出版物,尤其是网络的一些,包括博客的出版,进行一些整顿。"

这位学者说,取缔网络淫秽活动有利于整肃社会风气,但对所谓低俗的东西要作分析:群众中纯属搞笑、但有点政治色彩的东西不应当在取缔之列:

 " 如果是把重心集中在打击网络淫秽活动和性交易的话,我觉得应该说对中国的社会和道德都是有一定的帮助。但是另外一方面,所谓的低俗不是一种黄色的东西。现 在很多的老百姓讲的笑话,这种小段子或者是搞笑,或者是山寨版的文学作品,这些东西目前有个问题,主要是它的主要内容具有政治色彩。所以,我觉得他讲的不 完全是整治色情内容,而是整治低俗内容的话,它就往往会把政治领导和目前政权的标语和符号作为讽刺、嘲讽对象的这些所谓的民间的搞笑的作品,就把它作为一 种低俗的打击对象。如果走到这个上面的话,就会成为一个新的对老百姓的'折腾'。"

美国亚太法学研究院的孙远钊教授也表示,你可以认为某些言论或者某样东西低俗,但人们的表达自由应当得到保护:

 "我们可以引述一位非常有名的大法官所讲的话,他说'可能我认为你今天的言论是非常的低俗,俗不可耐,但是我会用我的生命来捍卫你的言论自由。'"

孙教授说,整顿淫秽色情信息的行动应当纳入司法轨道,避免不适当的行政干预:

" 我想中国今天要想面对这个问题的话是应该的,因为每个国家都有这个问题,但是要考虑的是怎么样在程序上做到尽量拟定出一个什么样的标准来认定,而且最后的 仲裁者是谁?是行政机关?是法院?在美国、在欧洲,基本上这种事都是让法院解决,让司法来裁定,而尽量避免用行政干预的方式。"

中国启动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的同时,公布了一批"存在大量违反社会公德、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低俗内容的网站名单";谷歌的"网页搜索"和"图片搜索"、百度网的"百度贴吧"和"百度空间"等几十个网址或栏目在名单之列。

这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杨家岱的采访报道。

国新办副主任蔡名照详解何为网络低俗内容

来源:人民网   转自:新浪网

人民网北京1月6日电 从1月5日起到2月上旬,国务院新闻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部、工商总局、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等七部门将联手在全国开展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

  从"艳照门"事件、"百度竞价排名"风波到"死亡博客"引发的"网络暴力第一案",互联网的暴力和低俗倾向再次引起公众和有关部门关注。整治互 联网,遏制网上低俗之风蔓延,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昨日,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根据公众举报,公布19家存在大量违反社会公德、损害青少年身心健 康、低俗内容的网站,谷歌、百度、新浪、搜狐等国内多家知名网站位列其中。

  那么究竟何为"网络低俗内容",国务院新闻办副主任蔡名照向公众介绍,网上低俗内容主要包括,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包括宣扬血腥暴力、凶杀、 恶意谩骂、侮辱诽谤他人的信息;容易诱发青少年不良思想行为和干扰青少年正常学习生活的内容,包括直接或隐晦表现人体性部位、性行为,具有挑逗性或污辱性 的图片、音视频、动漫、文章等,非法的性用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以及散布色情交易、不正当交友等信息;侵犯他人隐私的内容,包括走光、偷拍、露点,以及 利用网络恶意传播他人隐私的信息等;违背正确婚恋观和家庭伦理道德的内容,包括宣扬婚外情、一夜情、换妻等的信息。

  延伸阅读:

  低俗信息何以屡禁不止

  排除技术难度的可能,网站更多源于利益驱动

  9家网站中有12家"接到举报中心的通知后,未采取有效措施。"那么,在明知已被行业组织通报批评的情况下,这12家网站为何仍置若罔闻?是监管有难度力不从心,还是利欲熏心而消极对抗?

  "其实,过滤艳照、侵权等不良网络信息,技术上并无难度。"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比如对于一些涉黄信息的页面,百度、谷歌等搜索引擎方完全可 以通过提高网页内容质量的识别技术提前识别。这样,搜索结果就不会出现在供用户检索的数据库中,绝大部分涉黄网页会在这一层面被过滤掉。

  "一旦发现博客或论坛里出现了侵犯个人隐私权或名誉权的帖子,受害者举报给网站,得到的答复多是要求当事人提供身份证或者单位证明信等材料,传 真给网站后才进行核实处理,但大多处理不及时,给当事人带来很大的伤害。"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顾问、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宝昌经常接到类似投诉。他 认为,网络具有隐蔽性和及时性的特点,一旦造成侵权,影响会非常快。而网民不辨真伪,以讹传讹后,会对当事人造成更大的伤害。"那些明显带有谩骂、侮辱、 色情等性质的帖子或图片充斥网上,但有的网站却以海量信息来不及处理为借口,这是不负责任的表现,更是对法律的蔑视。互联网从业人员素质亟待提高!"

  "在排除技术难度的可能后,网站对低俗信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更多地还是因为利益驱动。涉黄内容能为某些网站的贴吧、相册带来巨大的流量,而且 这些流量能为投放广告的客户带去访问用户,还能利用这些内容为客户做社区营销聚集人气。"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很多内容低俗的网站,只要交了钱,就能 被搜索引擎收录。

  国新办相关负责人认为:网络低俗信息之所以有很强的顽固性、反复性,其主要原因,一是在商业利益的驱动下,一些网站置法律法规和社会责任于不 顾,故意发布低俗内容吸引点击率,屡改屡犯、边改边犯的情况相当普遍;二是一些网站对论坛、博客、播客等互动栏目管理不严,使低俗内容在网上大量传播;三 是少数网民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淡薄,不负责任地利用互联网大量传播低俗信息。

TRS网络舆情监控系统

转自:讯腾科技

随着互联网信息传播的便捷性和随意性日益突出,既有大量进步、健康、有益的信息,也有不少反动、迷信等消极内容。一方面提供了人们一个投诉问题,反映社会不公现象的一个平台,另一方面由于政府主管部门缺乏有效的对互联网信息的监控和知晓,所以不能准确地把握住民情民意,导致一些社会矛盾和不公正现象长时间积 累而无人知晓,逐步演化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因此新形势下,政府如何知晓和监控网络上的民情民意,制定更和谐的政策,为百姓安居乐业, 社会和谐发展做出贡献,是每一个职能部门思考的问题。

Web1.0的主要特点在于用户通过浏览器获取信息,Web2.0则更注重用户的交互作用,用户既是网站内容的消费者(浏览者),也是网站内容的制造者。换言 之,Web2.0的本质在于用户自己贡献内容(UGC),并可以自由地与他人分享这些内容。由于内容的生产者极为分散,用户间的交互也极为频密,于是对用 户所上传、下载、存储、共享、分发的内容监控和管理也就变得更为困难。于是,对于作为网民参政议政、了解社情民意主要平台的官方论坛而言,内容安全问题、 系统的稳定性问题以及舆情监控问题就显得更为重要和刻不容缓。

 " 每当有如,贝布托遇刺、伊拉克战争、黑砖窑、周老虎等突发事件发生时,国内几大论坛的访问量都呈十倍甚至几十倍的增长,那么如何保证平台的持续稳定性、如 何及时地剔除垃圾、反动等负面消息都是这些网站运行中最为棘手的问题。系统的稳定性和内容安全保障不但要依赖于严格的内容审核机制,还要借助于更加智能的 内容过滤技术。"

艳照门、华南虎、演员半裸坠楼身亡……近一段时间,互联网上总是热点事件不断,网民们也总是乐此不疲。

目前,互联网传递的社情民意正在成为行政部门决策的重要依据。但是,在互联网海量的信息背后,也隐藏着一些黄色、暴力等内容,而且传播的速度往往超乎人们的想象。如何消除这种有害信息的"内容威胁"?业内有关专家提出,当务之急是运用专业技术工具对网络舆情加强监控。

舆情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空间内,围绕中介性社会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变化,民众对社会管理者产生和持有的社会政治态度。网络舆情形成迅速,对社会影响巨大,不仅需要媒体从业者认真研究,更需要社会各界高度重视。

专业搜索引擎的诞生为行政部门提供了帮助。这类专业搜索系统可对热点问题和重点领域比较集中的网站信息,如对网页、论坛、博客等进行实时监测,并通过专业技 术对采集的信息进行逐步过滤和预处理,将这些海量信息以可视化的方式表现出来,从而快速、准确、直观地了解网络上的各种动向。

TRS舆情监控系统

毋庸置疑,互联网是当今社会最具权威和最具实时性的舆情载体。通过网络舆情监控,各级政府部门能够及时了解舆论动向,引导舆论发展,制定正确的策略,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有效的干预。因此,网络舆情监控对于了解社情民意,缓解舆论压力,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

网络舆情监控的难点主要在于舆情信息收集和舆情分析挖掘两个方面。

一、舆情信息采集

一个良好的舆情监控系统,首先要有一个好的网络舆情采集工具。

我 们在互联网上了解事件相关信息的最常用方法是通过Google、百度等互联网搜索引擎进行搜索。是不是通过搜索引擎就可以建立我们所需要的舆情系统 呢?TRS公司认为,网络舆情的主要载体并不是网页,一个通俗的道理,网站的舆情价值与其对网民的开放程度是成正比的,公众参与度越高,舆情价值越大。用 这个标准衡量,网络舆情的主要载体是论坛、博客以及具有新闻评论功能的网站,这三者构成了网络舆情的主信息源。

论坛:论坛是目前能够反映应社情民意的最佳场所,论坛中网民一般以事件为线索展开讨论。无论是人民网强国论坛、新华网发展论坛等官方论坛,还是天涯社区、西祠胡同、百度贴吧等民间论坛,都聚集着对各类事件林林总总的评论,而且重要事件在各大论坛上往往具有联动效应。

博客及评论:博客是互联网上自由发表言论和评论的重要场所,博客中一般以某个人的记述为主,其他人发表评论。国内的各类博客网站吸引了大量的网民参与写作和评论。

新闻评论:在比较先进的新闻网站上,都会增加新闻评论的功能,让网民对某一新闻事件发表自己的评论意见,附着在每条新闻网页后面的"评论"信息,往往蕴含着重要的信息――一个新闻事件的报道本身也许并不重要,而动辄成千上万的网民评论却是民意的真实反映。

此外,由于意识形态的差异和新闻报道的相对独立性,港台和境外(中文)媒体也是我们了解舆情的重要途径。这些媒体提供另外的视角,帮用户了解一些国内媒体很少披露的内容。当然,我们必须要具有一定的鉴别能力,了解西方媒体对华报道的局限性和片面性。

一个良好的网络舆情采集模块必须能够对上述几种采集源提供适当的解决方案。以网页搜索为主要对象的搜索引擎在采集范围、元数据解析以及更新及时性的等方面均无法满足专业舆情监控的要求。

二、舆情挖掘分析

    一个良好的舆情监控系统,必须要有一个好的舆情分析模块。

舆情分析的难点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热点/主题发现: 一般来说,利用TRS舆情采集工具可以收集到来自论坛、博客、新闻评论中的大量原始素材,如何在海量原始素材中自动发现热点问题,别是在热点刚刚形成时能够及时发现,是舆情分析的难点。

热点/主题跟踪:网络环境下,热点问题的产生、发展、高潮、减弱、消退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如何准确反映热点问题的发展状态和趋势,对于舆情引导和采取措施的决策具有重要意义。

热点/主题分析:热点中包含的动辄成千上万的网民评论是民意的真实反映,如何对热点进行智能分析,了解和归纳网民的主流观点是舆情分析的关键问题。

 敏感问题监控和舆情预警:对于用户所关注的领域或者事件,如何进行有效监控和预警。对此,需要解决两类问题:如何对用户关注的舆情内容建立科学的分类体系并 进行有效的分类;如何根据舆情分类的结果评估和分析当前的宏观舆情态势,并给出预警信号。这是舆情分析的核心问题之一。
 
褒贬分析:用户在得到一批相关内容的素材后,可能会希望进一步区分出其中的正面报道和负面报道,例如企业希望了解市场上对其产品的正负面评价,名人(政治人物)希望了解媒体和公众对自己的评价。如何满足用户的这一要求,也成为舆情分析的难点之一。
海量数据挖掘:在海量信息环境下如何保证舆情分析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满足使用要求。这也是舆情分析系统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三、TRS网络舆情监控解决方案

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TRS公司)长期以来从事互联网搜索引擎和大规模文本智能挖掘等方面的产品研发工作,目前已经成功解决了网络舆情监控的诸多技术难题,研制出网络舆情监控产品。

TRS舆情监控系统能够实现对网页、论坛、博客、新闻评论等网络资源的精确采集和解析,提供热点发现、热点跟踪、敏感信息监控、辅助决策支持、舆情预警等多种舆情服务,适用于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以及企业竞争环境监控。

1.  TRS舆情采集模块

在网络舆情采集方面,TRS综合采用多种先进技术打造的舆情采集工具,实现了对各种舆情信息的精准和全面采集,TRS舆情采集工具的部分特色功能介绍如下。

(1)支持网页结构自动分析

论 坛和新闻评论的特点是,一个物理网页中一般包含多个贴子(或评论),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同一个网页中的贴子会动态变化,有新的子贴增加,也可能有旧贴删 除。搜索引擎的处理方法是一个网页解析出一份内容,这样的处理方式不能满足舆情监控的需求,对于舆情系统来说,每一个贴子都代表着一份有价值的信息,因此 一个论坛或评论网页往往需要分解为N个贴子,每个贴子都作为一条独立的信息参与舆情分析。

TRS舆情采集工具实现了基于网页结构的统计分析算法,能够自动识别和分隔出论坛和新闻评论中的每一个贴子和评论信息,满足舆情分析的需要。

(2)支持基于模板的元数据解析

在贴子自动分隔的基础上,TRS舆情采集工具支持基于模版的元数据解析功能,对于每个贴子可以解析出发贴人、发贴时间、贴子主题、贴子内容、点击数等元数据属性,这些属性是舆情分析的重要数据。

(3)内嵌Javascript脚本执行引擎

随 着Web 2.0相关技术的发展,脚本语言越来越多地应用于论坛、新闻评论、博客等类型网站的建设,目的是提高用户的交互性和易用性。由于搜索引擎的采集工具一般不 支持脚本语言,因此,我们可以发现,Google、百度等搜索引擎只能收录少量来自论坛、博客和新闻评论的内容。

TRS舆情采集工具内嵌了脚本引擎,能够实现网页中脚本语言的自动解析和执行,从而能够实现对于采用脚本语言的论坛、博客以及新闻评论网站的采集,为舆情分析提供全面的数据保障。

(4)支持RSS解析

许多博客/新闻评论采用RSS(Really Simple Syndication或RDF Site Summary,信息聚合技术)实现内容共享,除了网页的基本信息,RSS一般都会包含更丰富的元数据信息,比如标题、作者、发表日期、分类、关键词等, 有些RSS甚至包含更多的信息。这些元数据对于舆情分析往往具有重要的价值,TRS舆情采集工具实现了对RSS聚合内容的自动解析和采集。

TRS舆情采集工具在支持通用网页采集功能的基础上,实现了上述特色功能,从而能够实现对论坛、博客、新闻评论等内容的及时精确采集,为舆情分析提供了充实的数据基础。

2.  TRS舆情分析模块

在网络舆情分析方面,TRS综合运用大规模文本智能挖掘技术,实现对海量舆情信息的准确、高效分析和管理,TRS舆情分析的特色功能介绍如下。

(1)敏感信息监控和舆情预警

TRS舆情系统可以对以下几种信息进行监控:

1、             特定的人物:主要是国家领导人,以及特定地区或机构的政治人物;

2、             特定的地区:主要是关注的地区,例如北京地区。

3、             特定的机构:主要是各级国家机构,以及特定地区的机构。

4、             特定的类别或事件:主要是用户关注的领域,如政法领域。

TRS舆情分析系统内建了一套较为科学和完整的舆情分类体系,可以对用户关注的敏感信息和国计民生的各个重点领域进行监控,并通过褒贬分析技术发现负面信息,实现对敏感信息的有效监控。与传统的基于关键字的敏感信息监控系统相比,本系统的准确度大大提升。

在舆情分类和褒贬分析基础上,建立多个舆情指标,可以根据舆情指标和舆情分类的结果评估和分析当前的宏观舆情态势,自动给出预警信号,辅助相关人员对舆情进行干预和引导。

(2)热点发现和热点追踪

TRS舆情系统采用基于内容相似的智能分析技术,能够自动识别网络上的热点新闻事件,及时掌控论坛中的交互信息,发现网民的关注焦点和热点。同时利用舆情分类信息,把用户不关注的热点信息过滤掉,提高热点发现的准确性。

    对于热点,TRS舆情系统可以做到持续追踪,并通过传播链分析等技术帮助用户了解热点事件的报道趋势以及来龙去脉,帮助用户更好地对舆情进行研判。

(3)网民观点归纳

TRS采用文本聚类技术和褒贬分析技术,可以对论坛帖子中的网民评论进行聚类分析和褒贬分析,分析和归纳网民的主要观点,并统计网民的褒贬倾向分布情况,帮助用户更准确地了解社情民意。

(4)辅助决策支持

TRS舆情分析系统可以对以上的舆情分析结果生成各种量化的统计图表,给各级政府的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持。

TRS舆情分析系统提供有效的舆情简报加工工具,可以辅助用户生成各种类型的互联网舆情简报,这些报告不仅提供给上级领导,供决策参考。部分也提供给平行单位,做互联网信息监控分析使用。报告的内容可修改,报告模版可灵活定制。

这些技术为海量信息的存储和检索提供了平台建设的基础。

   



TRS舆情监控系统是一套可配置的软件产品,用户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自行配置监控对象,维护舆情服务。TRS舆情监控系统适用于各级政府舆情建设,也可以用于大型企业对于自身产品和形象的跟踪监控。目前已经成功应用于北京政法职业学院、上海市委办公厅以及一些大型企业。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王菲诉海南天涯在线侵犯名誉权案民事判决书

来源:中国法院网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王菲诉海南天涯在线侵犯名誉权案民事判决书                          
             (2008)朝民初字第29277号                                            
                                        
    原告王菲,男,1980年5月26日出生,汉族,无业,住北京市朝阳区武圣东里*号楼*室。

    委托代理人张雁峰,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董宇琼,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海南天涯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海南省海口市宾海大道珠江广场帝都大厦10楼B座。

    法定代表人邢明,总裁。

    委托代理人苏雪映,女,1977年2月5日出生,汉族,海南天涯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职员,住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麓道客新村*巷*号。

    原 告王菲(以下简称姓名)与被告海南天涯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涯公司)名誉权、隐私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 理。王菲的委托代理人张雁峰、董宇琼到庭参加了诉讼,天涯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苏雪映经本院传票传唤,到庭参加了第一次庭审,未参加第二次及第三次庭审。本案 现已审理终结。

    王菲诉称:我与姜岩于2006年2月22日结婚。由于双方性格差异大等原因,婚后感情不和,尤其是2007年6月我患病后双方感情进一步恶化,2007年10月双方闹起离婚。2007年12月29日姜岩跳楼自尽。

    2008 年1月10日,天涯公司注册管理的天涯虚拟社区网(以下简称天涯网)中,出现了《大家好,我是姜岩的姐姐》一帖,该贴捏造事实,对我进行诽谤。众多网友在 跟帖时,使用了侮辱性语言,对我施行了"网络暴力"。网友还不断重复地披露我和家人的隐私。天涯公司的行为给我和家人的生活、工作、名誉造成极为恶劣而严 重的影响:被骚扰、被单位辞退,其他单位也因之不敢聘用;父母住宅多次被人骚扰,门口两侧贴满诬陷恐吓标语;报刊、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在报道姜岩死亡事件时 作出了对我极不公正的报道……

    因此请求判令天涯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删除天涯网上有关侵权信息,并在天涯网为我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赔偿工资损失4万元,承担公证费用2050元的三分之一。

    天 涯公司辩称:我公司天涯网上的信息全部是由上网用户发布,并非我公司发布,我公司不应成为本案被告。我公司在王菲起诉前及时删除了天涯网上《大家好,我是 姜岩的姐姐》一帖及相关回复,已经履行了监管义务,不存在任何过错,不应承担侵权法律责任。根据《互联网电子公告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及《信息网络传播保护条例》的规定,网站发现有侵权内容存在后及时删除的,不应承担共同侵权责任。根据《互联网电子公告管理规定》,网站应对注册用户提示 网站上发布信息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天涯网在用户发帖或回复时都有相应的字体提示以及用户在注册时应当阅读并同意的《天涯社区基本法》及其它相关社区规 则。因用户言论导致的侵权责任,应由其自己承担责任,我公司尽到了法定义务,不应承担任何侵权责任。因此不同意王菲的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王菲与死者姜岩系夫妻关系,双方于2006年2月22日登记结婚。2007年12月29日,姜岩从自己居所的24层楼高处跳楼自杀。

    姜 岩生前在网络上注册了博客,并进行写作。在自杀前2个月,姜岩关闭了自己的博客,但一直没有中断博客的写作。姜岩在博客中以日记形式记载了自杀前两个月的 心路历程,将王菲与案外女性东某的合影照片贴在博客中,认为二人有不正当两性关系,自己的婚姻很失败。姜岩的日记显示出了丈夫王菲的姓名、工作单位地址等 信息。姜岩在第一次自杀(2007年12月27日)前将自己博客的密码告诉一名网友,并委托该网友在12小时后打开博客。在姜岩第二次自杀(2007年 12月29日)死亡后,姜岩的网友将博客密码告诉了姜岩的姐姐姜红,姜红将姜岩的博客打开。

    天涯虚拟社区 (www.tianya.cn)是由天涯公司于1999年3月注册的经营性网站。天涯网的简介中介绍该网站注册用户近2000万。该网站制定有《天涯社区 基本法》、《网站关键字过滤措施》等规定,根据这些规定,在对网民提交内容的监控方面,分为四级监控过滤,即重要敏感关键词监控、次要敏感关键词监控、一 般敏感关键词监控、敏感广告词监控。

    姜岩的博客日记被一名网民阅读后转发在天涯网中,后又不断被不同网民转发至其他网站上,姜岩的 死亡原因、王菲的"婚外情"等情节引起越来越多网民的长时间持续关注和评论。许多网民认为王菲的"婚外情"是促使姜岩自杀的原因之一;一些网民在进行评论 的同时,在天涯论坛、大旗网等网站上发起对王菲的"人肉搜索",使王菲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详细个人信息逐渐被披露;一些网民在网络上对王菲进行 谩骂;更有部分网民到王菲及其父母住处进行骚扰,在王家门口墙壁上刷写、张贴"无良王家"、"逼死贤妻"、"血债血偿"等标语。直至本案审理期间,许多互 联网网站上仍有大量网民关于此事的评论文章。

    2008年1月10日,天涯网上刊出《大家好,我是姜岩的姐姐》一贴帖,该帖讲述了姜 岩死亡事件的发展经过。王菲认为该帖中如下言辞构成了诽谤:"王菲正与死者的亲人争夺死者遗产"、"是王菲全家把她逼死的,东方恩纳一直住姜岩婆婆家…… 当时,王菲的父亲和王菲打完电话,她就跳了"。王菲认为网民的如下回复帖子构成了侮辱:"姜岩还被那畜生一家这样刺激过!","这种家庭别在找事显眼了, 找个洞自己了解了吧"、称原告为"贱男"、"看那两个鸟男女能否还好下去"、"妈的,跟这种人住的近简直是侮辱了这片土地……从这里滚出去!";"他们配 不上'人'这个词吧";"这男的一家都是人渣";"强烈建议人肉搜索出王菲!王蕾!和他那老王八爹"等。

    审理中,王菲提出曾于2008年1月10日向天涯网进行投诉,要求删除包括该帖在内的相关信息,但就此事实未提供相关证据。

    天涯网于2008年3月15日(王菲起诉前)将《大家好,我是姜岩的姐姐》及相关回复帖子删除。对此,天涯公司向本院提供了用于记录删除信息的《版主传来的帖子及处理结果备案》表。王菲对该表的真实性未提出异议,只是表示该表不能证明天涯公司没有侵权事实。

    2008年3月11日,王菲委托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天涯网、大旗网、"北飞的候鸟"网三个网站中与本案相关的帖子、回复等证据进行了保全,花费公证费2050元。

    本案审理中,王菲承认与东某确实曾有"婚外情"。

    2008年1月19日,王菲作为乙方与姜岩的父母作为甲方签订关于姜岩后事处理的《协议书》。该协议第三部分第1条内容为"对于婚后乙方的不忠行为及以后发生的不幸事件,乙方向甲方表示诚挚的歉意"。

    另, 王菲为了证实由于此事被工作单位盛世长城国际广告有限公司辞退而产生工资损失,向本院提供了工资清单及盛世长城国际广告有限公司在《大家好,我是姜岩的姐 姐》一帖中回复的帖子,内容为:"……在得知此事原委之后,公司即决定让王菲、东方两名员工暂时停止工作,以妥善处理此事。其后不久,他们二人即向公司提 请辞职,公司已予批准"。王菲的工资清单显示其2007年12月的月工资收入为19 300元。

    上述事实,有双方当事人当庭陈述、相关网站网页、被告删除记录表等证据在案佐证。

    本 院认为:我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中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向上网用户提供良好的服务,并保证所提供的信 息内容合法。任何人不得在电子公告服务系统中发布含有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电子公告服务提供者发现其电子公告服务系统中出现明显属 于上述信息内容的,应当立即删除,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天涯公司作为天涯网的管理者,应当对该网站中发布的文章、帖子履行监管义务。

    众 所周知,互联网在我国正飞速发展。据有关部门统计,网民的人数已经超过了2亿,互联网正在超越传统媒体,趋显"第一媒体"之势。天涯网的论坛上每天都会有 大量网民留下海量信息。天涯公司作为天涯网的管理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有上网规则,对上网文字设定了相应的监控和审查过滤措施,达到了相应要 求;由于中国文字的丰富性、多样性以及网络语言的不断更新变化,网站事实上不可能将所有不雅言辞均纳入监控范围;根据目前现有的、通常的网站管理方式和技 术手段,网站的管理者也不可能对所有网友的全部留言进行事前逐一审查。因此,网站管理者的监管义务应以确知网上言论违法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为前提,在确知 的情况下如果放任违法或侵权信息的存在和散播,则构成侵权;而及时履行了删除义务的,不构成侵权。

    天涯公司的监管义务应是在自行发 现或受害人投诉后及时将涉嫌侵权的信息删除或修改。王菲主张曾经向天涯网进行过投诉,因无证据佐证,本院无法采信。天涯公司在王菲起诉前将《大家好,我是 姜岩的姐姐》一帖及相应回复删除,已经履行了监管义务。鉴于互联网具有的广泛、迅速、即时、随意、互动等传播特点,天涯公司的这种事后删除行为符合相关规 定,不构成侵权。因此王菲主张天涯公司侵犯名誉权、隐私权不能成立。王菲基于天涯公司侵权提出的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工资损失、公证费及精神抚慰金等 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王菲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二百二十元,由原告王菲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审  判  长    徐   娟

                                  审  判  员    戚 俊 杰

                                  代理审判员    夏    莉

                           二 ○ ○ 八 年 十二 月 十八 日

                                 书  记  员    郑    屹

                                               肖    依          

赵牧:网络化生存:政治关怀与精神分裂

来源:赵牧   来源:书城   转自:天益

1

    网络已经广泛地介入了我们的日常生活。每天,我们打开电脑,点击鼠标,看新 闻,逛论坛,发帖子,写博客,玩游戏,传递邮件以及与认识或者不认识的人聊天等等,成了一种重要的网络化的生存方式。我们每天在网上游荡的时间,竟比睡觉 的时间还要多,对网络的依赖有时甚至比对爱人的依赖还要大。尤其是对那些在网络的虚拟空间里玩起了情爱游戏的人来说,敲打键盘以及移动鼠标的时候,仿佛就 是在奔赴一场约会一样,内心竟不由得泛滥起一阵阵的春水。无论是在公共还是在私人的场域中,网络都不再仅仅是原先设想的信息集散地,而成了由电子芯片、线 路以及计算机编程语言组织起来的第四维空间。在其中,尽管有繁复多样的信息穿梭往来,但对我们而言,它们只是网络空间的土壤、空气与水。所有的一切都依赖 它们的存在,但正如我们来到人世间不是为了土壤、空气与水一样,我们来到网络也绝不仅仅是为了信息。把网络想象成信息高速公路的时代已经过去了。除了经济 理性的驱动之外,我们更多的想在网络中成为一个弗洛伊德意义上的超我,释放那长久被压抑以至难以察觉的力比多。在这种情况下,网络空间里的政治关怀承载着 我们崇高理想与私密情怀的虚拟实现之功能。

    在虚拟政治的视野内,我 们似乎以为对网络信息具有绝对的掌控权力,能毫不费力地给予判断与甄别,而且,围绕它们产生的一切的分析与评述,也都有着斩钉截铁的自信。所以网络的出 现,对于关心时政新闻的人来说,是再也不必每天对报纸以及电视新闻怀抱热烈的期待了,因为那不过是对早先一步从网上所获信息的重温。而且网络上得来的,除 了驳杂的信息之外,还有五花八门的评论,任何人在翻阅这些评论的同时也可以跟帖自由地表达自己的见解,极大地消解了传统媒体的狂妄的不可一世。要知道,传 统的媒体仿佛一个个高高在上的传道者,有一种难以撼动的权威。对于它们所散布的一切,我们似乎只有窃窃私语的份儿,即使偶尔也会给我们一些提问的自由,比 如读者来信什么的,但更多的时候,这样的自由却是虚假的,伪造的,目的不过是证明它们对我们所施加的影响力的巨大,以及它们在我们生活中的不可或缺。网络 改变了这一切。它给了我们一种可以自由占有信息的幻觉,而且看起来还拥有了完全的解释和评判的权力。如果这些信息触及了我们敏感的神经,我们就毫不犹豫地 "顶"起来,而若不关痛痒,那么,我们就绝不客气地让它们沉下去。似乎我们成了决定它们沉浮的唯一的主宰,我们为此而欢呼雀跃,以为这就是自由的最大胜 利,我们给这个自由起了一个名字,就叫做网络民意。

    我们可以举出很多的例证来说明网络民意的巨大效力。几年前在哈尔滨发生的"宝马撞人"事件,可能已为人们所淡忘,但就是在那一次的事件中,网络民意成为不可忽视的有力的存在。当 时,曾有一篇博客文章被各大网站转载,仅题目就很激动人心,声称要《让恶势力从此闻"顶"而颤抖》。该文章说:"顶!这个词大面积从BBS中破围而出,令 人意外地直接冲向新闻的跟贴中,这还是历史的第一次。顶,就是让其他人关注;众人群起响应顶之又顶,就是民意的表达",最后,扑朔迷离的"疯狂宝马案"不 但被"顶"破了,而且牵扯出一系列让人始料不及的贪腐成果。这似乎有一种里程碑的意义。"顶"似乎成了民间正义的化身,叫无数的腐败案件、官场丑闻与民生 困惑因此而浮出水面。原先那种以统一的官样文章屏蔽所有窃窃私语的做法,如今已遭遇了无情的挑战。每一个吸引眼球的新闻下面,总会有各种各样的跟帖,给不 断"顶"起来,其中,不乏内幕的揭发者,线索的提供者,真诚的怀疑者,盲目的讨伐者,无聊的宣泄者,积极的鼓吹者以及粗野的骂街者,而无数个声音汇集起 来,就成了无法忽视的力量。蛮横的权势当然可以设置敏感词汇的方式净化舆论,屏蔽牢骚,遮掩真相,但机械的电子编程语言总能被聪明的发贴人找到防不胜防的 漏洞,而有关的经验也早已在网络上流传了。

    象这样的权力与民意之间 的较量,已经出其不意地在网络上大肆展开了。仅2007年就不断有"最牛钉子户"、"山西黑砖窑"、"厦门PX项目抗议"、"许霆ATM机恶意取款"、" 校长追县长签字被拘"以及"西丰县进京抓记者"等新闻事件,从传统媒体迅速进入网络,掀起一阵阵的质疑或者声援的巨浪,以极其炫目的姿态强烈地吸引着我们 的眼球。而且,这些事件可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往往前一个刚刚热闹了不到一周的时间,就会有新的事件来抢占点击率的制高点。其中最为扑朔迷离的,也为我 们关注时间最长的,恐怕就是"华南虎照片"事件了。自从陕西省林业厅公布周正龙拍摄到"华南虎"照片以来,到现在已经有两个多月了,却仍然还不断有新的消 息传来,这中间,不论是支持的,质疑的,反对的,还是戏仿搞笑的,都还会吸引不少的跟帖。

     2

    无论这些事件最后的结局如何,其背后折射的,都是公众对政府信誉的深刻怀疑。我们已经在高大全的宣传中被迷惑了太久,即使现在放一个真实的东西在面前,也管不住说三道四的嘴巴,管不住移动鼠标敲击键盘的手指,于是,一通怀疑论的高见很快就在网络上喷涌而出。正当人们在欢呼厦门PX项目迁移的民意胜利时,网上 又开始流传反对在南京近郊上马同类项目的声音;而当周正龙"华南虎照片"事件沸沸扬扬莫衷一是的时候,又有了对"嫦娥一号"卫星发来的第一张月球照片真假 的议论。人们不但想把厦门经验搬到南京,在网络上继续一场权力监督战,而且把对"华南虎照片"的疑心转移到航天科技领域,以为它们也存在与国家权力的同谋 关系。可以说,随着网络的推广与普及,以往那种被控制和被规训的大一统的新闻环境已经落花流水春去也,溃不成军了,而此间,网络民意则成为不可忽视的政治 性存在。它让强烈的不信任感迅速并无限地蔓延开来。谎言与欺骗,一不小心,就会成为网络里尽人皆知的笑柄。

    据说,有关方面也道高一 尺魔高一丈,除了各种网络实名制的叫嚣之外,有关机构还专门配备了数量可观的网络警察。他们应都是一顶一的网络技术高手,并很可能也都是热情的网络游荡爱 好者。说不定,本身就是网络论坛的积极发贴者,一边秘密注视着一切可能出现的异动,还一边跟帖发表着热情昂扬的异见。但这样类似精神分裂的行为并不影响他 们对任何风吹草动的了如指掌,并迅速果断地完成上峰的命令。山东省高唐县县委书记孙兰雨因为在网上被称为"烂鱼",就轻而易举地将那些牢骚者以"重大网络 刑事犯罪团伙"的名义抓进监狱,充分说明了网络警察的威力。但此后揭发事件真相的文章被各大网站转载,也使这条烂鱼以一种难以置信的速度在网上彻底变"臭 "。只是令我们担心的是,网络上不断有新的热点出现,高唐之后又有西丰,西丰之后又有天门,天门之后又有什么其他县市,如此幅员辽阔的中国,想让那些一贯 滥用权力的一把手们不作威作福都难,而如此以来,会不会随着人们兴奋点的转移,在网下,在现实的权力格局中,这烂鱼书记会不会沙场重点兵,悄悄地再来一场 新的暴力肃清?

    在这种担心之外,我们还 应从这"烂鱼事件"中看到两种不同的行为模式。其一,在那些在网络上留言指责时政的方面,当他们面对电脑屏幕的时候,已经忽略了这个屏幕赖以运行的电子芯 片逻辑,而把之当作了一个敞开的可供信任的世界,放任自己在其中忠诚地模拟日常生活的经验,但却不必承担日常世界的权力规训。电脑屏幕就是一切,甚至不必 掌握它的运作就能以呈现给我们的面貌来理解它:一个充分自足的世界,现实的映射,但却摆脱了现实世界的统治。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完成了一种身份的转变,由现实世界的一个唯唯诺诺的顺民变成了在这网络空间中自由发言的公民,输入信息,添加判断,慷慨而激昂,睿智而富有洞见,而如此在幻象中沉迷后的一个华丽抽 身,就仿佛可以摆脱一切的干系,继续按照现实人生的常识态度行事。其二,是对掌握了公权力的人来说,网络空间与刷在墙壁上的挑衅性标语一样,代表的是一种 对自身权威的蔑视,这种蔑视不仅存在于虚拟的情景中,而且具有强大的现实杀伤力,必须对之进行积极的防范,而派出的防范者或者是那些叫嚣网络实名制以及为 网络立法奔走的教授学者,或者是将网络视作隐藏在电脑屏幕后面字节、芯片以及与数据线相联系的IP地址的网络警察。在他们眼里,任何一个终端的信息都联系 着一个现实的发布者,只要顺藤摸瓜,就会让一切的反动与挑衅原形毕露。与前一种排斥真实的后现代网络空间逻辑相反,这是一种现代的理性逻辑,一切都是可以 被认知的,网络上的闲言碎语也不例外。

    对于这种现代的理性逻辑 而言,把网络空间直接等同于外部现实,把虚拟的身份政治直接等同于电子技术关联的现实个体,这样一种技术的还原,否认了网络对我们日常经验的改造,否认了 网络的自由乌托邦背后,并不必然地引导出一种现实的行动力。比如说,那些人在"百度话吧"骂县委书记孙兰雨为"烂鱼"的时候,的确是依据了一种虚拟的身份 在虚拟的空间中宣泄自己的牢骚,这种牢骚来自现实的感受,但却不来自一个现实的身份,因为作为该县所属的机构的小公务员,他们断然没有与县委书记分庭抗礼 的资本。他们所做的,不过是在虚拟现实中打发掉在真实生活中所感知的政绩宣传与自己工资都发不下来的错位与欺骗。其他所有的跟帖者也大致有此感受,但更多 地是一种技痒的表现,以分析的到位,判断的机智与语言的华丽,完成一种虚拟的自我身份想象:一个正义执言者,一个指点江山激昂文字者,一个对一切都洞若观 火者,一个悲情的受害者,一个机智的讽谏者,一个崇高的献身者,也或者,坦率承认乃一个横行无忌的作恶者,一个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无赖者,一个哗众取宠的献媚者,一个寂寞无聊的观望者,如此等等。但根本上,鲁迅先生所谓的"二丑艺术",也许正印证了这种网络政治上的精神分裂现象。

     3
    但 是并不能因此而全面否定网络政治的积极意义。因为在一个后极权社会中,一方面极权的原动力已经疲软,意识形态宣传的崇高话语还在作着它的高头文章,但是人 们却不再相信了,所以一切都有了松动的迹象;另一方面,这种表面上的专制的土崩瓦解了,却不能否认它内在的威力依旧存在,所以怀抱怀疑的情绪的人,却依旧 在公共场合说着打哈哈的官样话语。如此以来,我们这种以自我身份的不连续性与多元性为特征的精神分裂,就是一种必然的结局。网络的存在,使我们拥有了放置 另一个分裂的自我的空间,这时候,电脑屏幕就提供了一个摆脱现实社会的规范以释放被压抑的自我的机会。所以,人们纷纷热衷于活跃在网络的虚拟空间中,或者 在新闻中跟帖,或者在论坛中发言,或者在博客中涂鸦,或者在聊天室中与认识不认识的人聊天,或者奔走于一个个行色各异的网络社区,幻想着在网络空间中建立 一种多元的草根政治体系。人们表达的是自我的被压抑的形象,所有的人都认为自己的虚拟形象是外部世界的对立面,一个懦弱者成了勇敢者,一个守信者成了告密 者,一个威严者成了谦和者,一个奸佞者成了卑微者,总之,这些想象投射出来的形象似乎比真实的形象更加真实,并且各自都与外部现实一样形成了对照,而形象 的集合,则曲折地表达了与外部现实迥异的理想。所以,即使精神分裂是我们的网络政治的必然特征,但它的积极性也就在于这种与现实形成的映射关系中。而且, 网络也提供了一个透明的世界,我们不必考虑自己现实社会中的角色规定,只需要用个性化的发言的形式表达政治的理想,这似乎更便于把一些志同道合者联合起 来,形成一种无法忽视的有力量的存在。

    不可否认的是,网络政治 这种不可忽视的力量,是以其虚拟性为前提的,离开了这种虚拟性,它在粗暴的现实政治中很可能不堪一击。这里存在一个悖论,网络政治必须以不与现实发生实质 联系作为联系现实的方式。网络上我们拥有一种想象性的映射身份,其前提是我们认为网络是一个自足的世界,它可以有自己的法则,但现实的法则不能粗暴地越过 电脑屏幕的界面举起国家暴力机器的武器。因为网络空间在电脑内部构筑,取代了真诚地引起另一个人的兴趣并与之面对面的个体的,是一种有距离的、由技术担任中介的电脑屏幕。屏幕背后看不到具体的对象,我们归根结底还是一个个孤立的细胞而单独地面对电脑,完全不确定与自己在屏幕上发生联系的他或者她是一个真实 的人,一个虚拟的符号,或者本来就是一个真实的权力及其观念的代理人。当然,关怀政治的我们在网上建构自己的映射身份时,不可能为所欲为,即使不信仰上帝,一定还有其他的绝对盘踞在心中的某种神灵来行使上帝的约束力,但我们不希望这个神灵就是现实中我们所要逃避的权力及其代理人,它的神出鬼没会让精心搭 建的自由民主的网络乌托邦瞬间坍塌,毫无疑问,精神分裂的自我则将会遭遇万劫不复的厄运。

    ――原载《书城》2008年第五期
    

无耻新浪编辑,你凭什么删我的博客?

作者:阿牛  来源:http://blog.sina.com.cn/s/blog_5e083c120100btan.html

今天中午,阿牛还在吃饭,就有朋友告诉我,博客被删了。

  阿牛赶紧放下饭碗,回到家里打开电脑一看,果然,博客里的内容都被新浪的编辑给删了。

无语五分钟!!!

  阿牛的博客只发了两篇内容,一篇是百度的Search Business指数报告,一篇是报告的PPT截图。想不到这样平淡详实的内容,新浪某编辑也容不得!!

  请问这位新浪编辑,你是拿了百度的黑钱?还是觉得百度做Search Business气到你了?

只听说过百度拿了三鹿的黑钱,就会删链接、做屏蔽,想不到新浪博客的某编辑,也这么"百度"。你删我的博文,你家主编同意了么?

  百度公关给了你多少钱过节费?你敢说出来吗?不要对我说,有种你告诉你家主编!!

  新浪某编辑记住了:百度上的虚假医疗广告,是央视也曝光过的、全中国人民都知道的,你一个小小编辑,别妄想用你那一点点权力螳臂当车、蒙蔽愚弄全体网民。

  这么多恶心的、害人的虚假医疗广告,百度既然敢做,我阿牛就敢说――百度要是不服气,就直接找我来,数据真不真、百度脏不脏,咱们当庭对质!

  别以为花几个黑钱,买通新浪的无耻编辑,就想天下太平、万事大吉!

  另外告诉新浪一声:百度做什么,是百度的事儿,百度占据国内搜索市场近六成,当然就有资格做Search Business,你新浪眼红也没有用。

附:本人网易博客地址:
http://blog.163.com/a_niu_2009/

行业专家:中国加大互联网审查力度

提示:您查看的story不存在


翻译:何黎  


中国互联网安全市场领先公司表示,中国政府正在加大互联网审查力度,用更先进的软件装备网络审查人员,让他们可以更早发现颠覆性内容的苗头,并以更高效率铲除风险根源。

据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公司(Beijing TRS Information Technology)表示,该公司正得益于中国政府更好"管理"公众舆论的愿望。目前,中国政治领导层正面临越来越多的挑战,反对声音主要来自互联网。 拓尔思是中国领先的搜索技术和文本内容检索解决方案提供商。

目前,审查机构正在打击与《零八宪章》有关联的知识分子。《零八宪章》呼吁民主和人权,被许多人视为1989年以来最具重大意义的此类文件,而且避开中国政府的网络审查,一直在互联网上搜集签名。

拓尔思市场部经理贺兆辉告诉英国《金融时报》,传统上,所谓的网络警察是在谷歌(Google)或百度(Baidu)上通过关键词搜索来寻找具有颠覆性的内容。

但他声称,拓尔思正在越来越多地销售先进的文本内容检索解决方案,让审查人员可以监控和预测公众舆论,而不是在事后记录下内容危险的谈话。贺兆辉提出,例如,尖端的互联网侦察技术,本来有可能预防山西黑窑奴工丑闻及其对国家形象的危害。

2007年6月,互联网论坛天涯(Tianya)登了一个绝望父母寻找被绑架儿童的帖子,最终揭露出数百人被卖到山西省成为黑砖窑奴隶。这一事件震惊了世界。

此后,中国政府显然升级了技术手段。贺兆辉表示:"在高端应用方面,中国警方现在基本上都使用拓尔思的技术。我们为上海的8个警局做了这类系统。以前由10名网络警察完成的工作,现在一个人就能完成。"

警方会重点关注特定的群体。"例如,一些互联网宣传部门会监控大学生论坛――学生往往会发表比较极端的观点,"贺兆辉表示。

四川地震、北京奥运和经济危机等事件,加上网络带来的透明度,让官员们承受了极大的压力。贺兆辉称:"在中国新闻和宣传领域工作的人,患心脏病的比例最高。"

这是一个机遇。贺兆辉自豪地认为,拓尔思的算法技术正推动互联网监控走向完善:"有许多不同的需求――早期预警、政策支持、政府部门间的竞争性监查。最终,这将造就一个完整的产业。"